第一百二十九章_穿越之最强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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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槐城主城,位于直对城门最北。如同楼影的口味一般,槐城城主的口味也很…嗯,特别。

  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喜好。比如狐族以貌美而闻名,狮族和虎族等等这种兽族以兽形威武魁梧为自豪,再比如兔族喜欢吃胡萝卜,以及藏宝鼠喜欢收集宝物。就连已经在沧海大陆消失神龙一族,也喜欢金灿灿的宝物,更别说性情古怪的魔族了。

  楼影许是受他爹影响,虽然不是神龙一族,可也喜欢金灿灿的物事,就连衣服都是金灿灿的。

  主城外的区域,都是租给商贩,由他们自行装扮,而主城就是楼影和他爹的主宰之地。

  一路走来,须弥老祖的眼睛快被这金瓦、金墙、金柱、金地板给晃瞎眼。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就是有钱人万恶的世界。暴发户的气质,已经不能被贵族身份掩盖,已经盛不下,溢出来了!

  楼家槐城城主是个矮瘦的中年男子,别看外表,实际上他已经活了近一千岁了,修为同等于人类的洞虚大能。

  楼城主很好辨认,进入大殿内,如果你发现有两个穿着亮瞎眼衣服的人,那年纪大的准是他没错!

  楼城主一见到沈墨,脸上顿时笑成了一朵老雏菊,用看丈母娘看女婿的眼光看着沈墨,越看越觉得不错。

  “沈小友,坐坐坐。”楼城主又看了看杵在旁边神情失落的楼影,顿时一副槽心的感觉,“你还站在那做甚?一点礼数都不懂,还不拿你收集的施酿茶出来!”

  “我家影儿不懂事,让你见笑了。”楼城主和蔼地看着沈墨。

  又是一番寒暄,直至旁边,之前顾清他们在‘槐村’,看到的那位魔修轻咳一声,楼城主这才止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瞧我这记性,年纪大了就容易忘事。据下边人说,有个天下联盟的修士在城外游荡,行为鬼鬼祟祟,给蛟族的租商给逮住往我这儿送了。”楼城主手指往金子制成的茶案上轻敲。

  “若是如此,倒也无妨,意图窥视槐城,心怀不轨的天下联盟修士处置也就处置了。不过听说这人和血衣堂的从文客卿长老,似乎是血亲关系,沈小友与从文客卿长老交好,你且看如何处置?”楼城主斟酌道。

  天下联盟与他们多放种族联盟为敌,沈从文比较特殊,被人类魔修的血衣堂收纳,也是个例外。而那人不知沈从文的事儿,如今又发现槐城其中的蹊跷,若是放出去说些什么,对于他们魔族和各方种族来说,无疑多了一层危险。

  魔族倒还好,对付人类还是自有一套。但是其他种族,特别是兔族、狐族、禽族这种没什么战斗力的种族来说可就危险了。狐族美女如云,若是人类修士发现,捉回去当玩乐之物也不是没有。

  别说这些没什么自保能力的种族,就是连狮族、虎族、蛟族,都被人类修士觑视他们的妖丹,以及身上的皮毛骨骼都是炼器的好材料。

  再加上魔族的史文记载,据说当年的神龙以及凤凰一族,也被人类修士屠杀围剿,更何况没有神之血脉,又或着伸之血脉稀薄得可怜的兽族们?

  从楼城主一说,沈墨脑海立马浮现出一人――沈从宁!

  按其对顾清的死缠烂打,以及之前对他放的‘狠话’来看,十有八.九便是他了。

  只是……他怎么会误闯槐城?难不成偷偷跟在他们后面来的?

  沈墨眯了眯眼睛,这可有些难办啊。他不是沈从文,对沈家并没有什么恶意,当然也没有什么好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是按他来看,沈从文这人虽有些无伤大雅的小心机,却智商和手段两者都没有,也不是什么坏人。

  若是不放,这就有点难为情了。若是放了,可拿别人的性命,赌别人心存善良这事他可做不到。

  细思了一会儿,沈墨揉了揉额角,神色有些懒怠,“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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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从文道友的血亲,不若便交给他处理如何?这事我会跟进,不过现在还不是将槐城各方种族通商之事,向人类修士公开之时,请楼城主多多派人盯梢,顺便多多侦查通商对象。毕竟,人不可貌相。”

  楼城主一听,知晓这个包袱解决了,“沈小友放心,楼某必将听从魔帝调遣。对了,大护法他老人家还可好?”

  闻言,沈墨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发须花白,两鬓编着两条小辫子,一脸精明世故,总能坑得别人怀疑人生,生活不能自理的老狐狸老者,眼角和嘴角一并抽搐,“他很好。”嗯,他好了,别人就不好。

  楼城主似乎感同身受,只是稍稍表达了一下问安,很快就将此事略过。

  ……

  金碧辉煌的主城外,闵老,也就是之前那个半步合体期的魔修,更是血衣堂副堂主的闵老,抬头看了看漆黑一片的阵法上方,使劲眨了眨,因为看金灿灿事物太久,而泛酸有些重影的眼睛,由心感叹道:“楼城主依旧这般奢侈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沈墨轻笑点头,“那是因为你没看魔界的楼家,那场景保证让闵老你终身难忘。”

  闵老险些失笑,“哈哈哈待老朽哪日大成,定会前去瞻仰观摩一番,长长见识。”

  沧海大陆和魔界不同,魔族可以适应充满灵力的沧海大陆,可人类却不一定能适应魔界的生存环境。

  撇开弱肉强食不说,光是魔气这点,就让所有人类修士望而远之。

  魔族靠魔气修炼,灵力和魔气是两种不同的自然能量,而倚靠灵力修炼的人类修士,修炼条件比魔族修士更为苟刻。

  若是魔族不慎吸入灵力,靠体内所占的魔气压制便可。而人类修士若是吸入魔气,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噬灵雾,修为会难以挥发,丹田也会被魔气侵噬,轻则只是修为跌落,或是受伤,但少许逼出也不会如此。

  但倘若吸入太多,‘堕’为魔修还是幸运的,就怕爆体而亡,或是灵智全无。

  而闵老,以及血衣堂的人,都是人类魔修。当然,人类魔修和魔族的魔,从吸收的能量上,根本性质本就不同。

  之所以人类把人类魔修称之为魔修,是因为一开始他们的修炼方式与众不同。比如什么炼.尸、控制傀儡、控灵之类。但是时间一长,他们就喜欢把人类的坏人,统称为魔,也就是邪恶之人的意思。

  但事实上,不论是魔族还是人类,好人和坏人哪里都有。让他们魔族气愤的是,他们居然把自己种族不好的人,妄图归类于他们魔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闲话不表,不管是人类自诩为正道的修士,还是被归堆于人类魔修的修士,即便你被称之为‘魔修’,也不是想去魔界就能去的。

  恐怕一进入魔界,首先爆体而亡,倒也不是什么奇事,故而才有了闵老这番‘待我大成再去见识’之言。

  ……

  闵老刚笑完,气息有些不稳,本就死灰的脸,更加惨白。用右手扯着左手臂膀,转动了一圈,“唉~老朽这个身体愈发没用了,早点回去让从文小友再修一下。”

  沈从文在炼器方面很有天赋,不过是在炼身体方面。

  人类魔修被那些所谓正道人士,常年不清青红皂白,或是被栽赃陷害追杀围剿,原本属于自己,也最契合自己的身体,早就毁坏不堪,故而才有了沈从文这个职业。

  与炼.尸不同,这种一般是用各种天材地宝炼造而成,可以说每一具成功的身体都是最难得的‘法器’,一般都是修修补补又是一个好身体。

  当然,这种一般条件也非常苟刻。

  首先修为得是出窍期以上的修士,其次元罂得和这个‘法器’,也就是身体契合。再则,舍了肉身就相当于器灵。而之前顾清他们没能发现闵老的存在,除了阵法原因,和这个身体也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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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须弥老祖为什么宁可当一只乌鸦,也不愿当一个器灵的原因。

  当然,须弥老祖知道夺舍有伤天合,几乎难成大道,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才勉为其难地当一只乌鸦。

  伸展完身体,闵老这才转头看向沈墨,“老朽我也准备回去了,沈大人若是不着急去堂里耍耍,老朽可以帮你把那人送去给从文小友。”

  闵老话刚说完,左手手臂咯吱一声,吧嗒掉地滚落几圈。若是让凡人看到,恐怕会吓得崩溃吧?

  不过闵老很是习以为常,抱着自己的左手臂膀,有些伤脑筋,“本来还想送从文小友一个人情,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老朽我自己还得让楼城主送我回去,不若半路散落在地上丢了,老朽会后悔莫及。”

  沈墨点点头,倒是须弥老祖看了看闵老怀中的胳膊,再看了看自己黑不溜秋,圆滚滚,油光水亮保养得极好的乌鸦身体,越看越觉得其实自己这样也还挺好。虽然不能暂时做人,可也不用一辈子老是修修补补,时不时缺胳膊少腿的生活。

  嗯,最主要的是,材料非常费钱!更有甚者,千金难换,便是买都买不来。

  再者,他虽然现在暂时没有身体,但是他确实还有个被读者快要遗忘的身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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