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出门办事_重回1986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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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出门办事

  第343章出门办事

  在去羊城进货前,黄大志来给高明程传话,说高国兵喊他去一趟。

  于是高明程就去了高国兵的办公室,最近高国兵挺忙的,人瞧着更干练了。

  一见面,高国兵就笑着说道:“明程,你钱准备好了没?那地皮我给你弄好了,你只管交钱办手续就行。地皮就在我家旁边不远处,等你建好房子了,就住过来,咱们要当邻居了!”

  一听这话,高明程心中也高兴,上回他才和高国兵说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办好了。

  于是他立即说道:“钱已经准备好了,我现在就能去交钱办手续。”

  “那行,你现在拿钱去土地管理局找办公室的刘主任,让他带你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去的时候,记得给个红包,把该办的证全部都办好了。”高国兵叮嘱道。

  “行。叔,那我先去办事了。”

  高明程离开后,先回了一趟自己的家中,他家做生意,有很多现金,可以直接拿钱,用不着再去银行取钱了。

  这买地建房的事情,他之前也跑过一趟,所以这一趟跑起来,就更顺利了,有高国兵事先打过招呼,办事时,就十分的丝滑,体验感很好。

  不过半个小时,高明程就把事情都办妥了,一脸轻松的走了出来。

  拿着刚刚到手的证件,高明程去看了自己新拥有的地皮。

  之前高国兵说离就在他家附近,但实际上,还是隔着五十多米远,但这个距离也挺好的。

  这五十多米的距离,并非是中间有其他的人家,而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坡地,上面生长着一些树木,高明程记得以后这里会修建一条通往人民公园的小路,主要是方便附近的居民从这条小路进出人民公园。

  高明程查看着地形,决定以后砌好院墙后,还得在院墙的里面种一些高大的乔木,用以遮蔽外来人员的视线。

  等回去后,高明程就把证件递给许多美看,又把那地皮的具体情况告诉了许多美。

  许多美拿着证件看,脸上满是笑容,有了这证件,以后就能够顺利的建房子了。

  “多美,你可以提前想一想以后房子的布局了。等规划的差不多了,就找施工队来建房子。之前给咱们建房子的那个施工队就还不错,继续找他们好了。”高明程说道,之前的人办事妥当,他也就懒得另外再找人了。

  提起施工队,他大哥也挺有干劲的,之前他在村里时,大哥高明鹏来找过他,说是向他借一笔钱。

  他大哥之前就有组建施工队,自己接单干活的想法,只是打算实施时,就发现还差了点钱。

  因为自己组建施工队,就得自己花钱去买一些施工用的工具,如铁皮斗车、手脚架、混泥土搅拌机等。

  这是正事,高明程自然答应借钱,只是让高明鹏写了借条。

  亲兄弟明算账,有了借条,那就更正式些,以后万一有个什么,也好说道。

  这回高明程砌新房子,不喊他大哥来干活,也是因为他大哥的技术一般,目前只能接一些小活,因此高明程可不敢让他大哥来干。

  按照他的规划,这套房子他以后是要长久居住的,因此对施工质量、房屋格局,他都有很高的要求。

  傍晚时,黄大志过来了。

  看到他过来,大家那是见怪不怪了,因为自从罗丽到服装店上班后,每天下午下班时,黄大志就会过来接罗丽回去。

  他们夫妻感情好,高明程也喜闻乐见。

  但对于高淑芳来说,她有那么一点点想念邓婉婉,因为那会儿邓婉婉是住在这里,因此从早到晚都是在店里的,高淑芳可以和她一起打扫卫生,闲时再一起聊聊天什么的。

  看到黄大志和罗丽凑在一块儿说话,高淑芳幽幽的叹息一声,她决定给邓婉婉写封信,诉说一下自己对她的歉意以及想念。

  她和邓婉婉年纪相仿,其实感情还不错。

  哎,也好,我还从来没有给人写过信呢!

  想到这里,高淑芳莫名的兴奋起来。

  她立刻找到她二哥,因为她知道之前二哥买了专门写信的纸回来。

  问二哥要了两页纸,高淑芳就坐在桌子前神情认真的写起信来。

  高明程知道她是要给邓婉婉写信,也挺支持的,至于邓婉婉现在居住的地址,他上回打电话时,也问清楚了。

  首都是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地方,有眼光和有才华的人,都将在这里腾飞。

  高淑芳在写信时,突然间发现自己遇到问题了。

  原本她以为自己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进步,连最新的时局新闻,都能够和顾客说上几句,拉进彼此的关系。

  但她在写信时,却发现自己经常词不达意,并且时不时就会出现错别字。

  写了错别字后,她下意识将之涂黑,然后再重新写。

  但这样一来,她发现一页纸上,竟然有很多地方都被涂黑了,并且字迹略潦草。

  “哎,怎么会这样?”高淑芳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写出来的信,傻眼了。

  她实在是没脸把这样的信寄出去,于是只好又问二哥要了一些信纸。

  她开始重新眷写,这一次,她的字迹更工整,且也没有明显的错别字了。

  一连看了三遍,她颇为满意,觉得这回总没有问题了。

  但就要把信纸折好时,她想了想,决定把信给二哥看一遍。

  高明程没马上去接那信,而是说道:“你写给邓婉婉的信,给我看什么?”

  “我……我想让你给我看看,是不是还有哪里写的不好?”高淑芳有几分紧张的说道。

  这是她人生中写的第一封信,同时这封信可是寄往首都的!

  这让她的内心有一股压力,想要竭尽全力的去做好。

  高明程看了她一眼,这才把信接了过去,展开一看,只是还没有看几行字,他就发现病句了。

  不过他没有吭声,而是继续看下去,等都看完了,他才拿起一支笔,开始就在信上给高淑芳修改病句,他一边修改,一边解释为什么这样写是错的,又圈出几个高淑芳没有察觉到的错别字出来。

  高明程毕竟不是专门的老师,且自身的学识也有限,他之前教许多美和高淑芳时,都是让她们自己多看、多写,想通过这种方式,慢慢的累积知识,提高文化水平。

  但他没有让她们写过文章,如今这写信就如写一篇文章,瞬间暴露了很多缺点。

  于是高明程回过头去看许多美,说道:“要不,你也给邓婉婉写封信?”

  他想以此来检测一下许多美的文章水平。

  许多美看出他的意图,也有些动心,于是点头同意了。

  当天晚上,许多美也给邓婉婉写了一封信,写好后,就交给高明程修改,然后再眷写一遍,这样一来,这封信的水平,不说有多高,至少是没有明显的缺点了。

  第二天时,高淑芳拿着两封信去了邮局,买了信封和邮票,因为信纸轻薄,且收件人都是邓婉婉,高淑芳就把两封信都放进同一个信封里,哈,这样就可以省钱了!

  在高淑芳出门寄信时,高明程已经坐在大卡车上,朝着遥远的羊城而去了。

  这一次他不是给范承耀运货,而是运了一车的药材过去,以能够煲汤的药材居多。

  同时货主也要随车一起前去,此时正坐在副驾驶,和高明程大声的说着话。

  高明程有两世经验,不管对方说什么,总能够搭上几句话,不会显得冷场。

  一路上有个人搭话,倒也不显得难过。开长途,除了路上可能会遭遇一些危险外,最大的问题是视觉疲劳和孤独。

  等到了羊城后,高明程按照货主的指示,把车开到一处仓库,等待工人把货卸掉。

  货主一路和高明程相处的还算愉快,此时说道:“明程兄弟,我送你的那一包山药,你可得好好吃,补肾的!”

  货主冲高明程眨眼,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高明程哭笑不得,但还是得说一句:“山药除了补肾,还有很多用途的!”

  所以,别只盯着补肾好吗?

  再说了,他这么精壮,像是需要补肾的人吗?

  话说,许多美怀孕后,他都已经很久没让肾辛苦过了,所以说,肾这玩意需要补吗?

  至于那一包干山药,当然是用来炖肉吃,补气血!

  卸完货后,高明程先去服装厂拿货。

  这次拿货时,厂里的人告诉他,进货价要稍微涨一些了,不只是服装,各行各业,都开始涨价了。

  这涨价的背后,自然是有其原因的,也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动乱,但这是必经的阵痛,是发展路上的小障碍。

  高明程只是平头百姓一个,无意深究,只能人如潮水,随着时局进进退退的。

  这一次到羊城,高明程发现在街上游荡的外乡人更多了,在年初时,百万民工就从各地涌向了羊城,他们迫切的希望在这里找到工作,扎根生活,但羊城根本无法接纳这么多人,于是大部分人只能在街上游荡着,或是好运的接到一两个临时工,赚一点饭钱。

  看到这些人,高明程心中很感慨。

  休息一晚后,他到一处指定地址,装了一车货,朝着返程而去。

  高明程在道路上奔驰时,黄大志刚刚从拥挤的火车车厢下来,随着人流朝出站口而去。

  只是等他来到出站口,却发现外面竟是人山人海,当他走在路上时,居然有无数双黑乎乎的脏手朝他抓来。

  一旦这些脏手抓住了他,若是他不慷慨解囊,那就无法再离去了。

  黄大志环顾四周,发现其他刚下车的乘客也是如此,有些胆小的女性被吓的尖叫,有些怕事的人则只能慌忙掏出钱来,但也有脾气暴躁的,不但不给钱,还用脚去踢,嘴巴里骂骂咧咧的。

  对于这种人,那些趴在地上乞讨的人也不敢太过分,纷纷避让开来。

  “行行好,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孩子也饿的不行了。”

  “给点钱吧!”

  “帮帮我们吧!”

  祈求的话不停的钻入耳中,黄大志的两条腿都被那些手给拉住了,这让他无法继续行走。

  黄大志低头看着他们,这些人的外貌,的确很可怜,但他们的眼睛里,却透露出一股贪婪和狡诈。

  黄大志在警局里做事后,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打过交道,再加上他擅长观察,一眼就能够看穿这些人的真面目。

  他们的确可怜,但更可恨。

  这样围聚在出站口,这样伸手抓住他人的裤子,不让人走,那么和抢劫,又有什么两样呢。

  黄大志对于很多命运多舛的人都很同情,但并不同情他们,他蹲下身来,眼睛盯着一个拉着他裤子的人,与之对视着。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是因为什么流落到这里的?我是警员,你们随我回警局,等我调查清楚后,就安排你们返乡回家。”黄大志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说着话,语气也很诚恳,他看着周边的人,说道:“你们都一起随我回警局。”

  他在警局工作一年多了,身上也沾染了办案人员特有的气质,此时一开口,立即把那些人给唬住了。

  有人已经松开抓着他裤子的手了,但也有人不死心。

  其中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哭泣道:“行行好,给我点钱吧,我的孩子快要饿死了。”

  她的旁边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身上穿的破破烂烂,脸上脏兮兮的,躺在地上,像是饿昏了。

  黄大志看了那孩子一眼,然后弯腰将之抱起。

  他的这个动作吓了那女人一跳,尖声喊道:“你干什么?”

  黄大志抱着孩子,悲悯的说道:“孩子都饿晕了,我带他去警局食堂吃饭,你们也一起来吧,等吃完饭,就做笔录,然后遣送你们回乡。”

  “你……你给点钱给我们买饭就行了。”女人弱弱的说道。

  但黄大志没吭声,只盯着她看。

  最终女人有些承受不住对视的目光了,大声说道:“谁要跟你去警局?你把孩子给我放下。二虎,快跑!”

  说着,女人竟然转身就跑了。

  她身边的那些人,也纷纷跑掉了。

  甚至于黄大志怀里抱着的孩子,也突然间睁开了眼,机灵的跳了下去,然后一溜烟的跑掉了。

  这速度,说他们几天没吃饭,谁信?

  眨眼间,包围黄大志的人就纷纷不见了。

  其他人并不知道事情的原委,愕然的看了过来。

  黄大志拍了拍手,面无表情的走了。

  这是他第二回到省城来,第一次来时,是坐高明程的卡车过来的,一路畅通,直抵医院,并未和外人多接触。

  但这一次,却是他自己乘坐火车过来的。

  但幸好在出发前,局里有同事告诉他省城火车站有大量乞讨者。

  并且让他千万不要给钱,你一旦给钱了,其他人都会围过来让你给,被哄抢之下,再多的钱都会没了。

  88年的省城火车站,就是如此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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