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明程哥,有好东西_重回1986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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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明程哥,有好东西

  第510章明程哥,有好东西

  翘嘴这种吃活鱼活虾的鱼,不受鱼塘主的欢迎,但挺受食客的欢迎。

  在古时候,翘嘴就曾是皇室贡品,可见其鲜美的风味颇受欢迎了。

  许多美看到那条翘嘴时,就忍不住笑了,说道:“明程,你又去水库摸鱼了?这种鱼肉质细嫩,味道又鲜美,好吃的很!可惜难得碰到,我都好几年没吃过这种鱼了。”

  高淑芳也凑过来看,此时那条翘嘴早就死翘翘了,已经被高明程开肠破肚洗干净了,只等着下锅了。

  高淑芳当即说道:“这种鱼我也只吃过一两回,别的鱼有些腥臭的很,这种鱼就不会,以前没什么油盐,煮出来都好吃,现在红烧的话,肯定更好吃了!”

  “二哥,这鱼你放盐了没有?”

  高明程说道:“没有,我杀好就带来了。”

  于是高淑芳立即放盐腌制,鱼肉腌制过后再红烧,就入味一些,并且在煎鱼的过程中,鱼肉也不容易碎掉。

  高淑芳摩拳擦掌,很想把这道菜做好,高明程把车斗上的东西,全部都搬下车后,留下自家吃的那部分野猪肉,其余的则拿到店门口去卖。

  拿两根长凳,并一块木板,就能够搭一个简易的摊子出来,再摆上秤、刀子和袋子,东西就齐全了。

  至于野猪肉的价钱,比照家猪的来,虽然没有家猪肥腻,但对于生活条件好些的县城人来说,野猪肉给他们的吸引力,倒是比家猪还多。

  这会儿已是中午,大部分人都在家里煮饭了,高明程的野猪肉摆出来后,一时半会没有顾客登门购买。

  好在他也不急,毕竟是没有本钱的猎物,能卖就卖掉,不能卖就留着自家吃。

  昨夜一场大雨,今天的气温都下降了不少,街上来往的行人,有些已经穿上薄棉衣了。

  罗丽仍然还没来上班,高明程问过了,许多美说罗丽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是身体还是有些虚,精神不济,就难以胜任上班,于是她做主,让罗丽再多休息两天。

  罗丽的娘家穷,有时候甚至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因此身体底子不好,之前没病时还好,现在怀着孕,又生了病后,身体就一下子垮了,需要更多的时间休息来恢复。

  许多美回来后,店里的人手就足够了,因此的确不着急喊罗丽来上班。

  “胡婶子,你在门口这边待着,有人来买猪肉和鸡蛋的话,伱就卖。”高明程看向胡茵陈说道。

  “哎,好。”胡茵陈信心满满的点头应下,卖东西这活,她熟!

  高明程拿起菜刀,从临时肉摊上切下四块肉,每块都有两斤左右,这些是拿来送人的。

  高国兵必然是有一份的,另外黄大志、肖金峰以及高明万,都各送一块。

  高明程再度开着他的拖拉机,给人送肉去了。

  等到了肖金峰那儿,提前和肖金峰说好租车的事情,到时候药交会可以直接开着卡车过去。

  肖金峰笑道:“行,你的事,我肯定上心,车子我给你提前留好,到时候你来这里开走就行。”

  双方都是老交情了,也就一句话的事。

  值得一说的是,肖金峰的运输公司发展的不错,又买了一辆二手的中巴车了。

  由于和交通局那边的关系,肖金峰拿下一条前往市里的路线,这辆中巴车,就专门跑这条路线,负责运输乘客来往市区。

  时间即将进入90年,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开始变得便捷起来。

  比如塑料袋,这种被称之为白色垃圾的东西,在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大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被丢弃的塑料垃圾,也日渐增多。

  在八十年代初期时,别说村里,就连县里,也不常见塑料袋,人们购买东西时,都是提着菜篮,若是买豆腐和凉粉,就用碗盆装,买肉的话,要么拿稻草系着,要么就是用纸包着了,就是遇到卖爆玉米花的,也是拿篮子或者布袋装着。

  那会儿天很蓝,水很清,人们也很淳朴。

  高明程跑了四个地方送了肉,重新回到服装店这边时,恰好闻到浓郁的肉香味。

  经过时间的催化,美味的大餐已经制作完毕。

  高淑芳掀开锅盖,大铁锅里立即有大量的热气冒出,同时肉香味弥漫着整个后院。

  她拿着锅铲,熟练的翻炒着锅里的菜,然后放了一些大蒜,就准备出锅。

  “二哥,你回来的正好,可以吃饭了!”

  “嗯,我还真饿了!”高明程摸着呱呱叫的肚皮,想起自己早上只随意吃了点早餐而已。

  后来又是进山打猎,扛野猪下山,又是下水洗澡捉鱼,的确累的够呛。

  好在他不用收拾野猪,这就是有雇员的好处了!

  中午一点,美味的饭菜已经上桌,大家也纷纷入座,盛好饭后,好几双筷子,就同时伸向一个盘子。

  那盘子里是红烧猪崽肉,带皮的野猪崽,肉嫩的连骨头都容易咬碎,高淑芳又舍得放调料,因此红烧出来的猪肉香的不得了。

  高淑芳也没忘记侄子小旭旭,特意取了最嫩最好的肉,给炖了一个肉饼汤出来。

  这种肉饼汤,肉嫩汤鲜,老少咸宜的。

  小旭旭坐在小推车上,许多美一边自己吃,一边喂他吃,如今小旭旭已经快十一个月了,上下门牙已经各长出六个乳牙,能够吃这种剁碎的肉饼了,就是要嚼上一会儿才行。

  高明程也在吃猪崽肉,不得不说,小猪崽比大野猪好吃多了!

  除了猪崽肉,他也对那条红烧翘嘴下筷子,高淑芳的厨艺,那也是没的说了,虽然不如许多月有天分,但煮出来的饭菜,也着实不错了。

  翘嘴鱼的肉质很好,可惜就是鱼刺多,除了大鱼刺,还有很多小鱼刺,这些鱼刺比较软,分布的也挺不规则的。

  高明程一边吐鱼刺,一边想,明年可以去买些鲈鱼鱼苗来养了。

  只是吧,现在市面上卖的鲈鱼苗,其实都不是本地的,而是从美丽国引进的,属于加州鲈鱼,前几年引进国内养殖,到现在,已经能够轻易买到鱼苗了。

  至于我国原产的松江鲈,刚好就在八十年代,就几乎绝迹了。

  要知道,松江鲈可是盛极一时的,并且早在宋朝时,范仲淹就曾写过有关的诗句——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

  鲈鱼刺少,适合给孩子吃。所以高明程决定养上一些。

  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吃完,换来大家圆鼓鼓的小肚子。

  高明里幸福的都不想去上班了,不过打工人就是身不由己,饭后不久,他就骑着自行车,朝制糖厂而去。

  倒是张金玲,她厨艺不如高淑芳,因此只帮着打下手和烧火,这会儿也是手脚麻利的收拾好桌上的碗筷。

  直到这会儿,高明程才终于有时间和小旭旭培养父子感情了。

  为了那几条色彩漂亮的鳑鲏鱼,他还特意买了玻璃鱼缸回来,这样能够更好的欣赏鱼在水中游弋的姿态。

  “鱼……”小旭旭还认得鱼,指着玻璃鱼缸里的鳑鲏鱼就兴奋起来,他虽然发出了声音,但声音含糊不清,也只有亲生爸妈才能够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了。

  “这是鳑鲏鱼,好看吧!”高明程用一种‘孩儿,这是为父为你打下的江山’那般的语气说道。

  “好看……”又是含糊不清的两个字,但高明程听懂了,并且大力夸赞小旭旭说的好,并鼓励他多说。

  可惜,兴奋的小旭旭说到后面,只剩下叽里呱啦了,这回连亲爸都听不懂了!

  见他伸手要去抓鱼,高明程也没有阻止,任由他去抓,可惜缸里的几条鳑鲏鱼很不给面子,小旭旭抓了几下,都没有抓到鱼。

  倒是他的囧样,逗笑了高明程。

  “小儿子,你这天赋不行啊,你爸爸我小时候捉鱼可厉害了!”高明程得意的自吹自擂起来。

  作为他们这一辈最调皮的孩子,高明程的很多技能点自然也是点满的。

  比如说下水摸鱼,爬树掏鸟窝等,这些技能你不会,你怎么对得起调皮两个字?怎么带领手底下的兄弟漫山遍野的去玩耍?

  所以,其实每一个孩子王,都具有一定的才能,至少他拥有领导才能,能够组织一批人去干一件事,并且把那件事干好。

  高明程丝毫不害羞的说着自己小时候的丰功伟绩,并且表示小旭旭要向他看齐。

  许多美听到这些话,简直无语了,连忙说道:“我儿子要是像你,那我得哭死!”

  “小旭旭,别听你爸瞎说!你就当一个乖仔就好!”许多美连忙给小旭旭洗脑,生怕小旭旭真像高明程了。

  高明程不服,说道:“像我有什么不好?男孩子就得调皮些!这样脑子才活泛!”

  许多美当即怼了回去:“你就是太活泛了!不过,明程,你现在表现的挺不错的,按照你小时候的脾气,我还以为你会跑到大城市去呢!”

  许多美比高明程小几岁,但也算是同龄人,小时候一块儿上小学的,并且两人的情谊,也是从小就有的。

  所以高明程是什么样的人,许多美是心知肚明的。

  婚后高明程能够表现的这么好,有时候许多美都有些不可置信。

  高明程听到许多美的话,当即心虚的摸了下鼻子。

  他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喜欢到处跑,上辈子,他的确跑到大城市去了。

  在父母为孩子的教育发生分歧时,小旭旭旁若无人的继续抓鱼,这回终于好运的抓到一条鳑鲏鱼了!

  他的小手紧紧的抓着鱼,兴奋而得意的向父母展示着,嘴里不停的说道:“鱼,鱼!”

  “哎呦,我儿子真棒!以后爸爸带你去水库摸鱼!”高明程不吝啬的夸赞着,眼睛里都快冒出小光芒了。

  许多美也夸起了孩子,她虽然不想让孩子像高明程小时候那样调皮,但也希望孩子各方面都表现的好。

  见孩子喜欢玩鱼,于是许多美说道:“明程,这些鳑鲏鱼吃什么呢?”

  高明程说道:“它们吃的可杂了,水草、藻类能吃,你给大米饭和蛋黄什么的,也能吃!”

  “这么好养?”许多美很是意外,这鱼居然还能够吃大米饭和蛋黄!

  她小时候也在水沟里捉到过鳑鲏鱼玩,只不过呢,她那会儿可没有心思养鱼玩,捉到的鳑鲏鱼,都煮熟吃掉了,搞得她对鳑鲏鱼的印象就是不好吃!

  “是挺好养的,要是有小蚯蚓什么的,也能给它吃。只是喂食过后,得换水养,不然食物残渣把水弄脏了,鱼就容易死。”高明程说道。

  这是小问题,顺手换水的事,既然鳑鲏鱼这么好养,于是许多美决定多养一阵子,留着给小旭旭玩。

  不过玩了一会儿后,许多美就把小旭旭抱上楼了,因为该睡午觉了!

  高明程没跟上楼去打扰,因为人多的话,容易分散小旭旭的注意力,不容易哄睡了。

  他干脆拿着小板凳,坐到了店门口。

  本来好端端的高档服装店,如今格调下降,摆着鸡蛋和野猪肉在卖了!

  好在这会儿的人们,还没有那么吹毛求疵,对于服装店前卖鸡蛋卖肉的行为,接受度不错。

  这会儿胡茵陈不用带孩子,就负责起卖副食品,在她的吆喝和忙活下,已经卖掉十几斤野猪肉了。

  高明程看了一眼临时肉摊上的猪肉,估摸着还剩着一二十斤。

  一头野猪处理过后,能得到的净肉并不多,加上自家留下吃的,以及送人的,能拿出来卖的,自然就更少了。

  这也让高明程决定下回打头大点的野猪,这样才能够多卖点钱。

  胡茵陈看到他出来了,当即说道:“来买野猪肉的,大多是这条街做生意的人,都这个点了,其他人很少会来买肉了。要是大早上的,肯定会好卖很多。”

  高明程倒是不在意,说道:“没事,卖多少算多少,剩下的自家留着吃也行。”

  正说着话呢,结果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毛子也远远地看到他了,立即快步跑来,急切的说道:“明程哥,我看到一个好东西,但是我本钱小,拿不下来!”

  高明程来了精神,当即说道:“什么好东西?”

  毛子走近些了,小声说道:“是一些漂亮的瓶子,还有一些玉。”

  高明程立即说道:“在什么地方?我跟你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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