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我喜欢你的脚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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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我喜欢你的脚

  第140章我喜欢你的脚

  和她在一个盆里泡脚,公孙瑾不讨厌。

  任由她枕在自己肩上,娇小的白皙脚丫在脚背上细细磨蹭。

  指甲盖是很健康的粉色,非常漂亮。

  偶尔侧目的时候会看见她纤长的眼睫,一扇一扇的,很漂亮。

  她的头发很香,是淡淡的薄荷香气。

  挽着他胳膊的柔荑也很是温软。

  公孙瑾心情惬意,他喜欢这种淡淡的安逸。

  电视里放着宝可梦的一部剧场版,《骑拉帝纳与冰空的花束》。

  庄晓梦很喜欢宝可梦,公孙瑾就陪她一起看。

  “时间不早了,该睡觉了。”

  公孙瑾看了看时间,准备回房间。

  “嗯。”

  庄晓梦站在原地没有动。

  “回房间吧,我给你整理好了。”

  公孙瑾指了指另一边的房间。

  “我……”

  庄晓梦欲言又止。

  “什么事?”

  “给我讲故事呗。”

  庄晓梦伸手拉着他的胳膊,目光有些躲闪。

  “我累了,我想睡觉。”

  公孙瑾打了个呵欠,慢悠悠地进了门,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准备将门关上。

  庄晓梦眼疾手快,赶忙快步跑过去,将门抵住,一只脚踏进了房间,略显得意地看着他。

  “你想干嘛?”

  公孙瑾皱了皱眉。

  “不干嘛,你先让我进去!”

  庄晓梦笑吟吟地看着他。

  “回自己房间去睡。”

  公孙瑾略微有些不满。

  他晚上还要码字更新《三国》,可不能被她搅和了。

  但凡是个正常点的作者,在和漂亮女孩子睡觉和码字之前,都会选择前者。

  公孙瑾不一样,他是个敬业的作者,要为可爱的读者们负责。

  女人只会影响自己打字的速度。

  “伱先让我进去,我就回自己房间去睡。”

  “你当我傻啊?”

  公孙瑾翻了翻白眼。

  虽然他很喜欢和庄晓梦相处,但睡一张床还是有些有些抵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万一自己把持不住,擦枪走火,岂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这是对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啊!”

  庄晓梦突然尖叫起来,一脸惊恐地看向公孙瑾的身后。

  公孙瑾先是被吓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地回头,立刻反应过来自己中招。

  可还没等他扭过头,庄晓梦一溜烟就钻了进来,活像是一只灵巧的猫儿。

  进门之后,她就一下子扑在了床上,开心地打了两个滚。

  “这床好软啊!”

  她开心地拍打着小腿,像是一只上了岸,活蹦乱跳的鱼。

  公孙瑾一脸无奈地看着她。

  “起来,别闹。”

  他走上前,一把揪住她的衣服后领,像是捏住一只猫猫的后颈皮。

  “唔~”

  庄晓梦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是不肯动身。

  “我去另一边房间睡。”

  他话音未落,庄晓梦一下子就从床上弹起,三两下扑上来,挂在他的背上。

  “别挂在我身上了,下来。”

  公孙瑾没好气地道。

  “我不!”

  庄晓梦连连摇头,一双胳膊紧紧揽着他的脖颈,两条腿也缠在了公孙瑾腰上。

  “真是拿你没办法。”

  公孙瑾长舒了一口气,在床边沿坐了下来。

  “嘻嘻!”

  庄晓梦蹬掉鞋子,钻进了被窝,就露出一双水灵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

  “你先睡吧,我熬会夜。”

  公孙瑾在庄晓梦脚的那一边坐了下来,用被子盖住了腿。

  “干嘛不睡到这边?”

  庄晓梦柔声问道。

  “因为我喜欢你的脚啊。”

  公孙瑾面无表情,伸手挠了挠她的脚丫。

  “咦~死足控!”

  庄晓梦嬉笑着,故作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公孙瑾没有反驳,打开作家助手开始码字。

  庄晓梦见她不理睬自己,就去看公孙瑾的脚,伸出一根手指,在他的脚底板挠了挠。

  公孙瑾觉得有些痒,就往后缩了缩。

  “嘿嘿!”

  庄晓梦傻笑着,时不时伸手去挠他。

  公孙瑾正忙着码字,也没心思搭理她。

  见他不理自己,庄晓梦就继续闹腾。

  “别闹了!乖一点。”

  公孙瑾没好气地看向她,庄晓梦却歪着头,始终都是笑吟吟的,水灵的眼睛快速眨了眨,很是可爱。

  公孙瑾本来板着脸很是生气,但看着她的眼睛,就是发不出火,还忍不住笑了起来。

  “乖,真的别闹,我现在有正事要忙。”

  公孙瑾开始哄她。

  “好的,你忙完了跟我说一声。”

  庄晓梦很乖巧地点了点头,没再继续挠他。

  公孙瑾静下来开始码字,庄晓梦的脚丫在他身上蹭来蹭去,似乎很喜欢他身上的温度。

  关于甘露寺这一段,公孙瑾也是很喜欢的。

  孙权邀刘备赏风景,比马并肩,尽显意气风发。

  这正是三国的浪漫之处,虽然视对方为敌人,但英雄之间仍是惺惺相惜,互相欣赏的。

  至于后面的三气周瑜和卧龙吊孝,这两段剧情,喜欢周瑜的书迷们应该很不喜欢。

  到时候应该也会引起粉丝们的一阵口诛笔伐。

  赶在凌晨前的最后两分钟上传新章节,保住了全勤,公孙瑾就躺下睡觉。

  刚刚钻进被子里,庄晓梦的脚就蹭到了他脸上。

  公孙瑾伸手摸了摸,总感觉有些冷。

  “你的脚好冷啊。”

  “噫~果然是死足控,就喜欢摸我的脚。”

  庄晓梦的声音从被子里瓮声瓮气地传来。

  “你都这么说了,我就当一回死足控吧。”

  公孙瑾说完,就将她的脚抱到了怀里,紧紧捂住。

  两人抵足而眠。

  庄晓梦感受着脚掌处传来的温暖,先是愣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傻笑。

  一个人睡的时候,她总是觉得脚很冷。

  但今晚是不一样的,被他抱着脚的时候,她总是舒适地摆动着脚趾,在他的怀里轻轻磨蹭。

  “晚安。”

  公孙瑾的声音很轻。

  “嗯,晚安。”

  庄晓梦轻轻应了一声。

  当天夜里,她睡得很安稳。

  等第二天清晨醒来的时候,厨房里已经传来了铁锅翻炒的声音。

  她穿好衣服下床,发现公孙瑾已经洗漱完,正在厨房忙碌。

  “去洗脸刷牙,早餐快要做好了。”

  公孙瑾头也不回,将炒好的榨菜和肉丝盛盘,再下锅开始煮面条。

  “你在做什么?”

  “榨菜肉丝面啊。”

  “还有这种面吗?”

  庄晓梦眨了眨眼,一脸懵懂。

  公孙瑾稍稍愣了一会儿,猛然想到,可能这个世界没有榨菜肉丝面这种小吃。

  这种小吃流行于江南地区,做法也挺简单。

  至于味道,其实算不上很惊艳,就是很开胃。

  “哦,我自己发明的面。”

  公孙瑾面无改色,往面里加了一些红油和葱花。

  “你怎么会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庄晓梦愈发觉得公孙瑾这个人神秘。

  之前在家的时候,公孙瑾用了几个鸡蛋和黄油,在锅里炒了半天。

  最后做出来一道叫做“桂花蛋”的小吃。

  这让庄晓梦感到很稀奇,这种东西,她从来没见过。

  更让她惊讶的,是这桂花蛋还特别好吃。

  她和鱼鱼都特别喜欢。

  “自己摸索出来的。”

  公孙瑾淡淡地道。

  “我觉得,以你的手艺,要是出去摆摊肯定能赚大钱。”

  “我们校门口摆摊买土豆的一天能挣9000块钱呢!人家日子过得可甜了!”

  庄晓梦一脸认真。

  “是啊,真是太甜了。”

  公孙瑾淡淡笑着。

  早餐做得很简单,两碗榨菜肉丝面,热好的纯牛奶。

  去超市买了全麦面包,昨晚食材里还有没用完的培根。

  培根下锅煎好,很香。

  再加上煎蛋和烤肠,一起夹进全麦面包里。

  都是些不上档次的小吃,但养尊处优的庄晓梦,却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面,味道不错。”

  她喜欢吃酸辣的东西,觉得这个面确实还挺开胃。

  “让我挺意外的,我还以为你看不上这种食物。”

  她在家日常吃的黄油熟成牛排,都是几千块一份。

  公孙瑾还挺担心,她吃不惯这些廉价的东西。

  “食物是没有高低贵贱的。”

  庄晓梦吃着面,很是认真地看着公孙瑾的眼睛。

  “嗯。”

  公孙瑾深以为然地点头。

  吃完早餐,回学校上课。

  庄晓梦身份曝光后,身边的同学态度一个个都变得无比热情,就连平时和她很不对付的王雪彤也变得客气了很多。

  试图加她好友的人不胜枚举,进宿舍的时候还会有人跟拍,这让她觉得很不习惯。

  以往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倒是没人会格外关注她。

  但现在不一样了。

  “梦梦,我和辉辉去看了演唱会,看到……”

  刚一回宿舍,易凯蒂就兴奋地大喊起来。

  “知道,不用说了。”

  庄晓梦的回应一如既往地淡漠。

  她已经在考虑,要不要从宿舍里搬出去了。

  公孙瑾在红莓苑的住处就挺好的。

  最关键的是,钟苓子也住在那里。

  如果她不看紧一点,钟苓子肯定会趁她不注意偷跑。

  下午,结束了课程之后,公孙瑾就和钟苓子上了车,准备前往剧组。

  今天是正式录制《笙声不息》的时候。

  “昨晚的演唱会很成功呢,我又多了好多粉丝。”

  钟苓子托着腮,很是欣喜。

  公孙瑾缩在羽绒服里,不怎么说话,像是慵懒的企鹅。

  听到钟苓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只是把手伸到她的兜帽后面,那里特别温暖。

  下了车,公孙瑾走在后面,又将手揣进她衣服两侧的口袋,然后去摸她的小肚子。

  特别柔软,特别暖和。

  至于有多柔软多暖和,算了,没必要说,单身狗们是不会明白的。

  “干嘛鸭?等会有摄影师过来跟拍哦。”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略微有些脸红。

  “手有些冷,让我暖会儿。”

  公孙瑾说完,看到摄影团队即将过来了,这才将手从她的口袋里抽出。

  “今天是挺冷的。”

  钟苓子舒了一口气,脸颊冻得略微泛红。

  她抓紧了公孙瑾的手,放进了自己的围巾里。

  天色将晚又未晚,只有零星的雪花。

  雪落的时候是没有声音的,连带着城市车流的汽笛声都小了很多。

  面前的女孩小心翼翼地用围巾包着他的手。

  一分与一秒之间,仿佛隔着永恒。

  她的发间沾染着些许雪花,秀美的容颜干净无暇,像是枝头纯白的梨花。

  琥珀色的眼睛很是清澈,让公孙瑾联想到了《艺伎回忆录》里的小千代。

  但她的气质又和小千代是迥然不同的,少了柔弱与令人怜惜,多了些冷冽和桀骜。

  唯有在他面前的时候,她才会不经意间展露些许温柔的神态。

  “快点,这一幕赶紧拍下来啊!”

  “这绝对是能让收视率暴涨的一幕!”

  导演一脸姨母笑,也开始磕这对CP。

  “摄影师已经开拍了。”

  公孙瑾侧目看了一眼,小声说道。

  “嗯嗯。”

  钟苓子松开手,跟着公孙瑾走进了场馆。

  上一期她唱的迷幻摇滚大获成功,这一期的歌手们也开始动了摇滚的心思。

  唱歌时飙的高音一个比一个厉害。

  连一直唱抒情民谣的陈宝钰也唱的是摇滚乐,用的是烟嗓,别有一番韵味。

  摇滚节奏炸裂,旋律激昂,能在最短时间内抓住听众的耳朵。

  为了征服这一期听众的耳朵,歌手们使出了浑身解数。

  从伴舞到编曲,到舞台效果,都别出心裁。

  “这一期大家也很厉害呢。”

  “紧不紧张?”

  公孙瑾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只是轻轻摇头,神色淡然。

  摇滚听多了之后,难免会有些审美疲劳。

  耳朵被高音轰炸久了,就想来点轻柔点的按摩。

  “我还挺喜欢陈宝钰的民谣的,这一期他也唱的摇滚,有点可惜。”

  “是啊,虽然大家都唱得挺好,但是听多了有点腻。”

  “杨榆的情歌我很喜欢的,嗓音很甜,但是她今天这首流行摇滚感觉不是很搭。”

  第六名出场的是曹休,他的摇滚乐质量非常的高,编曲很是精妙。

  由摇滚纯吉他主导的幻听,让公孙瑾联想到了窦唯。

  而且曹休今天的表现,出人意料的好,引得观众一致好评。

  “今天老曹估计能拿第一。”

  “那可不一定,还有人没唱呢。”

  辛霖笑着看向钟苓子。

  “嗯,保守前二吧。”

  陈宝钰笑了笑,连忙改口。

  除非公孙瑾再拿出一首不亚于《开到荼靡》的作品,但这个可能微乎其乎。

  如果《开到荼靡》放在这一期,那也是毫无争议的绝杀。

  但质量这么高的歌,又不是大白菜。

  “第七位歌手准备!”

  听到节目组的通知,钟苓子这才起身。

  “需要我加油吗?”

  公孙瑾问道。

  “嗯!”

  她笑着点头。

  “好!”

  公孙瑾去了场下,和往常那样大声为她呐喊。

  钟苓子看着他,眼里的温柔像是要溢出来。

  “接下来请欣赏,如果有来生。”

  看到钟苓子登台后,观众们也在议论,猜想她今天会唱什么类型的歌。

  “应该还是摇滚吧,上一期,她唱的那首迷幻摇滚很好。”

  “是的,我也觉得。”

  “但是,我想换一个类型啊。”

  钟苓子拿起麦克风,站在了舞台中央,调整了下气息。

  咚!咚!咚

  鼓声似心跳一般,令人紧张,又令人充满期待。

  出人意料的,前奏是很简单的拨弦吉他声。

  温暖而诗意的曲风,一下子将躁动不安的人群们变得安静,仿佛远离了世俗的喧嚣。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过金黄的麦田,去给稻草人唱歌,等着落山风吹过。”

  钟苓子的声调不像上一期那么慵懒躁动,变得很温柔轻灵。

  现场的听众们都愣住了,直播间的观众也始料未及。

  就连休息室里的歌手们也都没有想到,她选择的,是截然不同的一种风格。

  “这个歌词和曲子,都好清新啊。”

  “是啊,听起来好干净。”

  辛霖摸着下巴,神情专注。

  “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给我一个人唱歌,全都是我喜欢的歌。”

  “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等候鸟飞回来,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唱到这一段的时候,钟苓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台下的公孙瑾。

  公孙瑾没有避开她的视线,很是认真地和她对视着。

  “他会自己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就这样吧。”

  轻轻柔柔的声线不急不缓得跟着进场,牵引着听众的情绪带进了温暖的稻田世界。

  到了间奏的部分,便是华丽轻快的管弦乐演奏。

  每个音阶的乐器都层次分明,浓浓的表现草原上的飞鸟以及风吹的声音。

  柔中带力的歌声与音乐旋律完美地融合,提升了整首歌的音乐氛围。

  简单而纯粹,纯净却充满力量。

  “真好听!”

  “这个歌词,好美啊。”

  “为什么小瑾写的歌词都那么美。”

  “像一首散文诗。”

  “苓子也唱的好好听。”

  听惯了躁动的摇滚乐后,突然听到这样一首轻柔静谧的歌,仿佛心灵都被净化了一般。

  演出结束,休息室里的歌手们面面相觑。

  “好吧,我收回自己说的话。”

  陈宝钰一脸无奈。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辛霖也不禁感慨。

  这一期,钟苓子又奇迹般的拿下了第一。

  随后,便是赛后采访环节。

  “你今天表现得很好,有什么感受呢?”

  “感受吗?大家都很厉害,都是非常优秀的音乐人。”

  “我能拿下第一,有运气成分啦。当然了,主要还是小瑾厉害。”

  这一次面对采访,钟苓子谦虚了很多。

  “能问一下,这首歌为什么叫如果有来生吗?”

  “这一期的主题是如果,可是这首歌里没有提到一个如果。”

  面对剧组的提问,公孙瑾从容不迫。

  “因为,歌里提到的生活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啊,都只存在于美好的想象中。”

  “今生无法实现的梦,就只能托付给来生。所以,这首歌叫如果有来生。”

  公孙瑾淡淡地道。

  歌写得美到了极点,他说的这番话却又残忍至极。

  剧组的人闻言,一脸错愕。

  直播间更是飘过无数的问号。

  “小瑾,你没有心!”

  “好残忍啊!”

  “为什么要刀我?”

  歌词诗意的修辞背后,字字句句都关乎着那些人生中不可能被实现的美好爱情,关乎着那些岁月里无法被磨灭的遥远憧憬。

  穿着透明的衣服,去给稻草人唱歌。

  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如此种种,都是遐想。

  他会逐渐长大远去,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

  这才是真实人生的写照。

  钟苓子听着他的话,也愣了好一会儿,后知后觉。

  “原来这首歌,是这样的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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