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我的被窝里更暖和,你要来吗?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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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我的被窝里更暖和,你要来吗?

  第159章我的被窝里更暖和,你要来吗?

  “这首歌很美啊,可我不是很喜欢。”

  苓子不太喜欢《邮差》这首歌,觉得它像是打碎了自己和公孙瑾之间的童话。

  “没事的,我能理解。”

  公孙瑾微微颔首。

  “其实,《约定》和《邮差》这两首歌,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写好了”

  “很久以前,是指什么时候?”钟苓子说。

  “在公孙瑾还不是公孙瑾,钟苓子还不是钟苓子的时候。”

  “那时候我们还未曾相识。”

  公孙瑾淡淡笑着。

  “还没有相识,你就写了《约定》?”

  “是啊,很神奇对吧。”

  “我们后来的故事,和这首歌里描绘的一样。”

  “就像,就像写了一个预言。”

  公孙瑾也觉得很奇妙。

  林夕的歌,写出了他和苓子的故事。

  或者说,林夕的歌,写尽了人世间的痴男怨女和悱恻幽怨。

  公孙瑾和钟苓子的故事,只是一个缩影。

  “那,我们的未来,也会像这首歌里写的这样吗?”

  钟苓子拿着《邮差》的歌词,柔声问道。

  “我不知道,但无论如何,我都会感谢现在和你在一起的时间。”公孙瑾说。

  “嗯,那这首歌,你来唱?”

  钟苓子微笑着点头,看向公孙瑾,眨了眨眼。

  “好。”

  这首歌其实更适合苓子的声线,但她想让公孙瑾唱,公孙瑾也不会拒绝。

  同样的曲子,同样的编曲和意境。

  钟苓子唱了《蝴蝶》,公孙瑾唱了《邮差》。

  同曲不同词的歌,林夕写过很多。

  比如广为人知的《十年》和《明年今日》。

  再比如《红玫瑰》与《白玫瑰》。

  不论是国语还是粤语,都别有一番韵味。

  两首对比起来,甚至分不清孰优孰劣。

  录音棚里,公孙瑾和钟苓子抱着吉他,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录音棚和床上是钟苓子最喜欢的地方,用她的话来说,就像是婴儿回到了母亲温暖的子宫。

  在这两个地方,她可以找到自我,可以尽情地宣泄内心被压抑起来的声音。

  她觉得公孙瑾抱着吉他拨动和弦的样子很迷人,清晨醒来时,睡在她枕边的样子也迷人。

  她和公孙瑾几乎是不分先后地录好了歌,然后相视一笑。

  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时,时间会过得超乎想象的快。

  等两人结束录制,看向窗外的时候,天色已经一片漆黑,窗外满是如繁星般烨煜的霓虹灯。

  到了饭点,两人一起出了白金大楼觅食。

  “老师现在都不骂我了。”

  钟苓子搓了搓手,鼻尖微微有些泛红,打呵欠的时候呵出热腾腾的气息。

  外面的风有些冷,她缩了缩脖子,跟只受了冻的小鹌鹑似的。

  “唉嘿~伱身上真暖和。”

  她把手伸到了公孙瑾的衣服兜帽下面,贴近了他的背心,然后露出一脸幸福的笑容。

  跟随张雅娜练习了一段时间后,张雅娜现在已经不像之前那样骂钟苓子了。

  她的进步有目共睹,这是周围的人都认可的。

  公孙瑾虽然写歌比较多,出新歌不如她勤快,但训练也没有落下。

  张雅娜也很少能挑出他的刺。

  “怎么?不骂你,还不习惯了?”

  公孙瑾把手揣进了她衣服两边的口袋里,然后摸着她的小肚子,觉得又暖和又柔软。

  “那倒也不是。”

  “只是有些感慨而已啦。”

  “刚和老师接触的时候,我以为她很不好接触的。”

  “熟悉后就发现,老师人很亲切。”

  “还经常帮我照看姝儿,带她去吃饭,给她买衣服。”

  钟苓子说着,言语间满是感激。

  “嗯,她是我们的贵人。”

  公孙瑾点头,揣着她的衣兜里的手在她肚子上揉了揉。

  “你这么喜欢摸我肚子?”

  钟苓子侧目看向他,笑了笑。

  除了那里和那里,她发现公孙瑾真的很喜欢摸她肚子。

  “因为很暖和啊。”

  公孙瑾一脸认真地道。

  “我的被窝里更暖和,今晚要不要进来?”

  她脸颊微醺,脸上带着丝丝坏笑,活像是盘丝洞里的蜘蛛精。

  “就这么几天而已,忍不住了?”

  公孙瑾有些不解。

  “你忍得住?我反正是忍不了,我都快要憋死了。”

  钟苓子说着,目光有些躲闪,脸颊泛起迷离的绯红。

  “那这几天,你都是怎样解决的?”

  公孙瑾打趣道。

  “明知故问。”

  钟苓子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略显羞恼,伸出手指挠了挠他的肋下。

  “先去吃饭吧。”

  公孙瑾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

  “嗯嗯。”

  钟苓子挽着他的胳膊,很亲昵地往他那里靠,将小脑袋靠在他的肩上,满脸笑容。

  刚认识的时候,两个人都是很小心翼翼的。

  她野性十足,性情暴烈,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

  但进展到如今的关系,她在他面前,却变得那么温柔。

  温柔啊,这是女孩子与生俱来的能力。

  不需要人教,也不需要刻意去学。

  当她们有了喜欢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展现出温柔。

  两人去了附近的铜锅涮羊肉火锅店,是公孙瑾以前常来的那家。

  “好久没来这家餐厅了。”

  公孙瑾有些感慨,挽着钟苓子的手去了角落靠窗的位置,在那里可以看到窗外长街的雪景。

  穿着雨衣在雪天里穿行的外卖骑手。

  戴着耳绒和手套扫雪,冻得脸颊通红的环卫工人。

  路边摆摊的馄饨小摊,揭开锅炉时冒出云雾般的雾气。

  隔壁是一家花店,隐约能嗅到有玫瑰花香。

  期间有捧着花束的年轻人经过,还有身上带着不知名香水味的袅娜娉婷的年轻女人。

  水果摊主将苹果精致包装起来,放在漂亮的纸盒里,再撒上一些廉价的彩色糖果,就可以买出一个高价。

  摊前围着一圈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高中生。

  “今晚是平安夜吗?”

  公孙瑾随口问道。

  “不清楚,我不怎么关心这些。”

  钟苓子摇了摇头,拿起手机看了看。

  “12月24号,还真是唉。”

  “等会去买点苹果吃。”

  她托着腮,看向窗外,往玻璃上呵了一口气,玻璃便蒙上了一层朦胧的雾气。

  然后,她伸出手指在上面画了画。

  公孙瑾凑过去看了看,是愤怒的小鸟里的猪头。

  “嘻嘻!”

  她眯着眼笑着,在猪头旁边又画上了个箭头,开始写公孙瑾的名字。

  写到瑾的时候,这个字笔画复杂,最后写出来模糊一片,看不清楚。

  公孙瑾倒也不生气,只是微微笑着,在不远处呵了一口气,然后也学着她开始画画。

  他画了一只红色的肥鸟,顺带在下面画了弹弓,还附带了钟苓子的名字。

  等待菜上来的空闲时间,两人这么玩着,倒也不觉得幼稚。

  其他座位上也有些情侣,但都是低头玩着手机,各玩各的,都不怎么说话。

  “你画的好像啊。”

  钟苓子看着公孙瑾画出来的小鸟,眨巴着眼睛,觉得简直和游戏里一模一样。

  虽然只是寥寥几笔,但极具神态。

  “我挺喜欢画画的,也学过一段时间画画。”

  公孙瑾微微笑着。

  “真的吗?那,给我画一幅呗。”

  钟苓子从随身带着的包包里拿出了记录歌词的本子,还有一支铅笔。

  公孙瑾来了灵感,就会即兴写上一段曲子和歌词。

  所以她会在随身的包包里放一上笔记本和铅笔。

  “我试一下吧。”

  公孙瑾笑着接过。

  钟苓子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他。

  公孙瑾拿起笔,一边打量她,一边小心翼翼地画着她的轮廓。

  可画了很久,也觉得不满意。

  他画了沙发,画了店里挂在后面的壁画,画了天花板。

  画了其他桌吃饭的老人和小孩,也画了情侣。

  唯独她的座位,是空着的。

  “画好了吗?”

  钟苓子伸手接过,发现他素描的功底是很好的,阴影和线条,人物比例也都很好。

  可是,画里却并没有自己。

  “我想,我可以画出周围所有人,但唯独画不出你。”

  公孙瑾有些无奈。

  “因为你真的很美啊。”

  “一看到你,我的眼睛就无法移开视线。”

  “这支笔也显得笨拙不堪。”

  他说着,低垂着眼帘,目光中浮现出淡淡的温柔。

  “行吧,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吧。”

  钟苓子微微笑着,双手捧着脸,看着公孙瑾的眼神也很是柔和。

  少顷,冒着热气的铜锅和片好的羊肉,小料都一齐呈上。

  公孙瑾拿起小碗,帮她调蘸料。

  “我不怎么爱吃花生酱的,还少了我最爱的香菜!”

  听她这么一说,公孙瑾这才后知后觉。

  以往他和庄晓梦来这里吃火锅的时候,他就是这么给庄晓梦调的。

  梦梦喜欢花生酱,不爱吃香菜。

  给她这样调蘸料,都成了习惯。

  “行吧,我再给你调一份。”

  公孙瑾回过神来。

  冬夜里的火锅很香,吃起来的时候,全身都会暖和起来。

  钟苓子吃了很多,时不时仰起头,发出被烫到的声音。

  涮好的羊肉在口腔里打了好几个滚,这才会咽下。

  “啊!烫烫烫!”

  然后用力拍打着胸口,像是吞下了滚烫的木炭,一直从咽喉烫到胃里。

  “吃那么急,又没人跟你抢。”

  公孙瑾吃的不怎么多,只是将涮好的肉夹到她碗里,微笑着看着她。

  这小猪,还是一如既往的能吃。

  吃完碗饭,她挽着公孙瑾的胳膊,在商业街逛了逛。

  “要不要买些包包什么的?”

  公孙瑾不太懂女孩子的心思,但是知道女孩子都会喜欢这些。

  “不用。”

  钟苓子摇了摇头。

  “口红和衣服呢?”

  “品牌合作商送我的不少。”

  钟苓子继续摇头。

  她现在接的奢侈品代言不少,从服装到化妆品,再到包包,都一应俱全。

  “而且我也不喜欢这些东西。”

  “那,你想要什么呢?”

  公孙瑾问道。

  “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

  钟苓子欣然一笑,轻轻哼唱起来,歪着头看向公孙瑾。

  灯红酒绿的街头,往来的恋人们挽着彼此的手。

  满天细雪落下,像是漫长冬季里撒下的霜糖粉。

  落在少女的兜帽里,落在她的发间,落在她纤细的眼睫。

  公孙瑾凑过去,微微俯下身,吻了她。

  “这个吻,是什么味道的?”

  她舔了舔嘴唇,笑意盈盈地看向公孙瑾。

  “羊肉火锅味的。”

  “哈哈哈哈!”

  她笑得花枝乱颤,挽着公孙瑾的胳膊,踮起脚凑到了他面前,哈了口气。

  满是香菜和羊肉的膻味,对不喜欢这两种味道的人来说,简直是地狱。

  “苓子,你想要花吗?”

  公孙瑾看着花店里进出的亲密恋人们。

  “想送女孩子花的时候,不要这么说哦。”

  “这样说,一点都不浪漫呢。”

  钟苓子摇了摇头。

  “那我该怎么说呢?”公孙瑾问。

  “你应该说,苓子,我想送花给你。”

  钟苓子柔声说道。

  “苓子,我想送花给你。”

  公孙瑾顺着她的意愿,重复了一遍。

  “不要买太多哦。”

  “玫瑰花很贵,一枝就够了。”

  公孙瑾进花店之前,钟苓子微微笑着。

  花这种东西,虽然是很美啊。

  可它太贵了。

  如果公孙瑾非要送她一大捧玫瑰花束,钟苓子会觉得他是浪费钱。

  有买花的钱,还不如带她去吃顿好的。

  没一会儿,公孙瑾拿着一枝玫瑰走了出来。

  “没有花钱,店主放的是我的歌。”

  “她给我免了。”

  公孙瑾笑着将玫瑰递过去。

  “那就再好不过了。”

  听到没有花钱,钟苓子开心地眯着眼,伸手接过这只玫瑰,凑到了鼻尖。

  花香很浓郁,芬芳扑鼻。

  “这朵玫瑰是什么品种?”

  “卡罗拉,花色是最标准的玫瑰红,花朵大而饱满。就像是玫瑰花里的女王。”

  “我觉得这种花很适合你。”

  公孙瑾一直都觉得,如果要用红玫瑰去形容苓子,她应该就是卡罗拉了。

  “嗯,我很喜欢它。”

  钟苓子一手挽着公孙瑾的胳膊,一手拿着玫瑰,笑得格外开心。

  花店门口,有人穿得西装革履,梳着油头,打扮精致,手里拿着大捧的99朵玫瑰,做了十足的准备,鼓起勇气向喜欢的人表白,却惨遭拒绝。

  年轻人捧着花了大价钱买来的玫瑰,在原地踟蹰,看着偌大的城市,不知道该给谁。

  偶然间看到从身边经过,挽着少年胳膊的少女,手里只拿着一朵玫瑰花,却笑得格外甜蜜。

  他又低下头看了看怀里捧着的花束,久久无言,最后蹲在路边开始抽烟。

  爱情这东西,跟买了多少玫瑰没有关系。

  “既然是平安夜,那也买点苹果吧。”

  途径水果店的时候,公孙瑾还是停下脚步。

  “不用买那种包装好看的,华而不实。”

  钟苓子很是认真地叮嘱道。

  像是结了婚,精打细算的小夫妻。

  “我知道的。”

  两人进了店,花了十几块钱,买了一大袋苹果。

  对于那种放进一个纸盒里打扮一番,价格就翻好几倍卖出去的苹果。

  钟苓子作为一个实用主义者,表示不能理解。

  当天夜里,两人没有回婵海湾的房子,而是去了红莓苑的别墅。

  到家的时间有些晚了,但对于想要过二人世界的两人来说,不管什么开始,都不算晚。

  夜深了,两人大被同眠。

  钟苓子柔软的双臂绕着公孙瑾的脖颈,泛起酡红的脸颊,亲昵地贴在公孙瑾的胸膛,一脸满足。

  “我还想再来几次。”

  “几次?”

  “我也不知道,我不喊停,你就继续。”

  公孙瑾伸手揽着她的背,轻轻拍着。

  雪夜里,有夜莺在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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