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玲珑骰子安红豆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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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玲珑骰子安红豆

  第185章玲珑骰子安红豆

  红豆串在一起,编成了手链。

  相思豆的红色很有光泽,永不褪色,像心形的红宝石。

  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它的红色从边缘到内部逐渐变深,并且内部特别明亮的红色部分也是心形的。

  这种红豆和平时吃的红豆不一样,虽然很美,但是却有剧毒。

  平时吃的红豆是赤小豆。

  编好之后,公孙瑾将手链放在了茶几上,然后去了厨房,开始熬吃的红豆。

  一边熬,一边想钟苓子。

  手指上被针刺了几下,虽然没有扎破皮肤,但隐隐有些犯疼。

  毕竟,他不怎么接触针线这东西,对红豆手链的了解,也仅限于前世收到的礼物。

  当时手上被她缠上红豆手链时,他还很年轻,不知爱情是为何物。

  等到想明白其中缘由的时候,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其实错过了很多东西。

  但是,他并不觉得可惜。

  因为,一想到钟苓子,他这张脸就会泛起微笑。

  这世界有一个人能让他想起来时带着笑容,公孙瑾觉得真的很好。

  所以在给她编红豆手链的时候,笨拙地被针扎到手指,他也乐得其中。

  就像去摘玫瑰被刺扎到手。

  “我回来了。”

  上完下午的课,庄晓梦回了家。

  嗅到了屋子里的香气,她轻轻皱了皱鼻子,看着厨房里熬着红豆的公孙瑾,庄晓梦站在原地看了好一会儿。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格,照在他不动声色又茫然的侧脸。

  从额头到眼睫和鼻尖,再到嘴唇和下颚的曲线,都仿佛发着光。

  少年腰背挺得笔直,身上的白衬衣洁白如新。

  他站在那儿,让庄晓梦觉得,他整个人焕然一新。

  仿佛永远都不会有苍老感和经年累月带来的陈旧和腐气。

  人可生如蚁,美如神。

  大概就是说他这样的人吧。

  看了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将背包扔在了沙发上,在沙发上坐下。

  茶几上,一串精致的红豆手链映入眼帘。

  她先是一愣,然后轻轻拾起。

  “这是……要送给我的吗?”

  联想到公孙瑾之前说过的话,庄晓梦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了。

  现在屋子里就只有她和公孙瑾两个人,钟苓子不在。

  那么,应该是送给她的吧

  应该是的。

  庄晓梦这样想着,挽起袖子,缠在了自己手上,系好了结。

  白皙的皓腕仿佛凝结着霜雪,绕上了一圈红豆后,很美。

  她轻抚着自己的手腕和那串红豆手链,将鼻尖贴近了过去。

  红豆,有一种淡淡的香味。

  此外,她还看到了茶几上有一根针。

  顿时联想到公孙瑾将红豆串在一起时,被针扎到手指的情景。

  庄晓梦站起身,去了厨房,站在门口安静地看着他。

  公孙瑾熬着红豆,有些魂不守舍,心里总是想着苓子。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锅里已经传来了糊味。

  红豆熬糊了吗?

  公孙瑾见状,哑然失笑。

  侧目望去时,这才发现庄晓梦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

  她站在那儿,似乎有些话想说,但话到了嘴边,又欲言又止。

  似乎是觉得词不达意,她抬起了手腕,将那串红豆手链给他看了看。

  “送给我的?”

  她在说这句话时,眼底满是期待,还隐隐有些少女的雀跃。

  公孙瑾想说不是,这是他为钟苓子编的。

  但看着她的眼神,公孙瑾又开不了口,怕她难过。

  “你很喜欢?”

  “嗯,喜欢。”

  庄晓梦看着那串漂亮的手链,喜欢得不得了。

  像她这样富有的女孩子,戴在手上的东西都很贵,偏偏就看上了这样廉价的手链。

  “喜欢就好。”

  公孙瑾淡淡笑了笑。

  只是一串手链而已,再做一串就好了。

  梦梦喜欢,就让她戴着吧。

  看着锅里熬糊的红豆,公孙瑾觉得有些可惜,只好倒掉重新开始熬。

  “那个手链上的红豆是相思豆,不是我们吃的红豆。相思豆有毒,不能经常戴。”

  他叮嘱道。

  “嗯,我又不吃这个,只是当做饰品带着,没关系的。”

  庄晓梦微微颔首。

  看着手腕上的手链,觉得有些奇妙。

  这是有毒的东西,古人却用它来表达相思,倒也是寓意深刻。

  思念是一种病入膏肓的疾。

  熬好红豆粥之后,公孙瑾盛了一小碗,放在了她面前。

  庄晓梦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吹了吹,喂到了嘴里。

  红豆熬得香甜软糯,吃起来很香。

  她这时才注意到公孙瑾手腕上的那根红绳不见了。

  两人朝夕相处,对彼此都很了解了。

  有一点变化都能看得很清楚。

  “你之前戴着的那根红绳呢?”

  “现在在你手上。”

  公孙瑾看了看她的手腕。

  “哦。”

  庄晓梦后知后觉。

  这跟红绳,她记得原本是钟苓子缠在他手上的,她手上也有一根。

  “我等会要去白金录歌,伱要不要跟着一起?”

  话音刚落,公孙瑾又觉得有些唐突。

  庄晓梦和钟苓子是不一样的。

  她不喜欢录音棚的环境。

  “好啊。”

  “总算是有新歌了。”

  庄晓梦连连点头,并不抗拒。

  钟苓子出道后,公孙瑾总是在给她写歌,自己发新歌的速度都变得很慢了。

  很多人都在等他的新歌。

  欣赏着她吃着红豆粥时一脸满足的样子,公孙瑾微微一笑。

  黄昏时分,两人一起出门赶往白金。

  即便苓子现在不在他身边了,他也不会感到孤独。

  虽然,他很难界定庄晓梦现在和他的关系。

  黄昏下的大街,夕阳撒下一片鎏金,两人慢悠悠地走着。

  途经公园的时候,能看到两只短腿的小柯基远远地碰了面,然后一起撒欢。

  两个牵着狗绳的主人,都是很年轻的人,一男一女。

  跟在狗子的后面,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男人略显内敛,偶尔会停下来搓手,紧张得说不出话。

  女人则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总是看着他,笑意盈盈。

  蹒跚牵着老伴的手,慢慢走着的老年夫妇。

  老头子谢了顶,戴着一顶破旧毡帽,老婆子头发花白,但梳理得一丝不苟。

  庄晓梦走在公孙瑾的身旁,她想问他。

  “我可不可以牵你的手,就像那个老婆婆牵着她老伴那样。”

  但是,她又怕等不到他的回答。

  心中有万千柔情缱绻,却无法一一言说。

  上了公交,两人去了后排的双人座位。

  庄晓梦坐在靠近车窗的位置,公孙瑾坐在靠过道的那一侧。

  窗外的阳光正好,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在眼角泛起光晕,让人昏昏欲睡。

  开了窗,便有柔和的风灌进来,撩起鬓间的头发。

  庄晓梦一个人的时候,很喜欢坐在公交车上,从起点出发,一直坐到终点站。

  看看窗外的风景,戴上耳机听几首歌。

  把思绪放空,什么也不想,就把自己铺成一张白纸。

  在劳累的时候,会让她的精神感到很轻松。

  “肩膀借我一下。”

  说完,她也没经过公孙瑾的同意,很霸道地枕在了他的肩膀上。

  公孙瑾身上的衣服总是很干净很整洁,贴近他的时候,总能闻到他发间清新的洗发水气味,还有衣服被洗涤后的清香。

  耳机里正好随机到自己想听的歌,是他唱的《喜欢你》。

  庄晓梦将一只耳机戴在了公孙瑾的耳朵上,没一会儿,就听到他的嗓音在耳畔响起。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庄晓梦浅浅笑着,惬意地把脸靠在他肩膀上,挽着他的胳膊,亲昵地磨蹭了一会。

  他身上的气息,真好闻啊。

  靠在他身上,也好舒服。

  难怪钟苓子那么孤僻高傲的人,会这么粘他。

  公交到站之后,两人转了地铁,抵达了商业区的白金大楼。

  张雅娜跟着钟苓子一起出了国,录音棚里没有了人指导。

  公孙瑾一时间还有些不习惯。

  “我给咱妈打个电话,让她过来。”

  庄晓梦二话不说,直接拿出手机给她拨电话。

  她说的是咱妈,这两个字从她口中表述出来毫无违和感。

  公孙瑾也没觉得奇怪。

  他虽然称呼师晴为晴姨,但早就把晴姨当成自己妈妈了。

  “晴姨会不会很忙?”

  “她不忙的。”

  庄晓梦很是执拗,电话接通后就直接开口:“你儿子要在录音棚里录歌,赶紧过来。”

  “好,等我一会儿。”

  听到庄晓梦说“你儿子”的时候,师晴也愣了愣,然后反应过来是公孙瑾,便欣然一笑。

  “立刻、马上、现在!”

  “好好好!”

  知道公孙瑾没有和钟苓子一起出国后,师晴挺惊讶的。

  庄晓梦现在有了和他单独相处的时间,她也很欣慰。

  不出一刻钟的时间,师晴就踩着高跟鞋,步履优雅地走来。

  “刚刚和助理正在谈行程,听到你给我打电话,就立刻过来了。”

  师晴说着,摘下了戴着的太阳帽,看着站在一起的公孙瑾和钟苓子,微微眯着眼,温柔地笑了起来。

  “新歌写好了?”

  她也不知道公孙瑾的创作灵感都是怎么来的。

  从一开始的惊艳,到后来渐渐麻木,再到现在,她已经习以为常了。

  “嗯。”

  公孙瑾说着,拿起钢笔和A4纸开始写《红豆》的歌词,顺带写上曲谱和所需要的乐器,流程很快。

  “编曲上,您看有没有需要改动的地方?”

  他将写完后的曲子递给了师晴。

  师晴接过谱子,轻轻哼了哼,然后笑着点头。

  “很好啊,已经很完整了。”

  “人声部分,现在就可以开始录了。”

  “那……晴姨要严格一点,要像张姨那样。”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看着她。

  “好!”

  师晴点了点头,然后情不自禁地伸手捏了捏他的脸。

  “你以前每次来录音棚,都是很不情愿的,很不喜欢张姨纠错。”

  “现在她不在,都有些不习惯了吗?”

  “是啊,张姨虽然严格,但是真的教了我很多。”

  “还有,晴姨,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捏我的脸?”

  公孙瑾总感觉怪怪的。

  “哈哈,因为小瑾太可爱了啊,我忍不住。”

  “一看到你,总是会想起你小时候。”

  “都没有意识到你已经长大了。”

  师晴笑容温婉,眼里满是宠溺。

  “好了,开始录歌吧。”

  她拍了拍手。

  公孙瑾调整了下状态,开始录制人声部分。

  他的音色较为清冷,也不是很喜欢唱情歌。

  但仍然唱出了《红豆》里那种温柔缱绻的味道。

  有情,但是不浮于表面。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若人情有情,那是开始,也是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庄晓梦听着他唱歌,眸中荡漾出阵阵涟漪。

  在和公孙瑾的感情里,她是选择留恋不放手的那一方。

  放不下没什么可耻的。

  因为她都没有拿起过。

  好不容易才喜欢一个人,怎么会说忘记就忘记呢?

  即便公孙瑾和钟苓子在一起了,她也没办法洒脱地和他断了瓜葛。

  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庄晓梦不知道。

  听他唱到了这里,师晴眼神有些恍惚,旋即看向庄晓梦。

  看到庄晓梦手腕上戴着的红豆手链后,微微怔住,然后略感欣慰。

  “晴姨,我唱的怎么样?”

  完整地唱完了整首歌,公孙瑾侧目望向师晴。

  “晴姨觉得很好,没什么问题呢。”

  “我每次在录音棚里练歌,晴姨都会说很好,然后老师就会在边上一顿臭骂。”

  “真的,不信你去问梦梦。”

  公孙瑾转而看向庄晓梦。

  “真的很好。”

  庄晓梦微微颔首。

  看着她坚定的眼神,公孙瑾这下放下心来。

  录歌的过程,出人意料地顺利。

  虽然有一段时间没有发新歌了,但公孙瑾的状态反而变得更好了。

  也许是情感阅历的增长,也许是音乐素养的沉淀。

  总之,他把这段红豆的人声部分发给张雅娜时,张雅娜给出的评价也非常高,没有挑出瑕疵。

  “今天,咱们回家里聚一聚怎么样?”

  离开白金大楼的时候,师晴拉着庄晓梦的手,冲公孙瑾笑了笑。

  “好。”

  公孙瑾也想回家看看鱼鱼了,住学校后倒是有些想这小丫头。

  “行,那我们现在去超市买点菜,回家了一起做火锅。”

  师晴眯着眼,挽着公孙瑾和庄晓梦的手朝着超市走去。

  在酒柜的专卖区,她买了几罐FOURLOKO的果味鸡尾酒。

  这种酒是易拉罐装的果味酒,喝起来刚入口时味道挺好的,但是喝下去酒味就冲上来了,刚开始喝没有多少的感觉,后面越喝劲越大,后劲十足,一般酒量不是很好的人都抵挡不住。

  师晴左右看了看,趁着公孙瑾在挑选肉类的时候,迅速拿了一盒冈本塞到了女儿手里,然后不停地眨眼暗示。

  庄晓梦回眸看了一眼公孙瑾,脸一下子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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