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百年孤寂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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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百年孤寂

  第203章百年孤寂

  归国后,钟苓子又变得忙碌起来,重新回到了大众的视野。

  甚至还在一档老牌的音乐综艺节目里担任了导师。

  她的资历虽然很年轻,但以她的实力,担任导师并没有引来质疑。

  参加综艺的歌手们,有很多人都在翻唱她和公孙瑾的歌。

  钟苓子将这些事分享给公孙瑾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笑容。

  看到她快乐的样子,公孙瑾也很开心。

  另一方面,她归国后的第一张专辑还没有发布。

  公孙瑾和从前一样,继续在录音棚里为她写歌。

  “你想要一首怎样的歌呢?”

  他看向钟苓子,轻声问道。

  “百年孤寂。”

  钟苓子看着他的眼睛,目光无比坚定。

  这是她心心念念,盼了好久的歌。

  自从听公孙瑾将这首歌唱了一遍后,她就一直念叨,一定要唱这首歌。

  “这首歌,只有我能唱。”

  她说这话时,言语颇有些霸道。

  “好,也是时候将这首歌写出来了。”

  公孙瑾想了想,将这首歌作为她新专辑的主打歌,应该也挺不错。

  有些自己特别喜欢的歌,公孙瑾都小心保存着,没有太早制作出来。

  因为一些歌,是必须要到了年龄,有了一些人生阅历,才能唱出味道来的。

  比如李宗盛的《山丘》,再比如郑中基的《无赖》,或者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

  这些歌,公孙瑾都很喜欢。

  但是现在却没有准备去唱,因为不是时候,他的人生经历和阅历也很难让他将这些歌唱到打动人心的地步。

  人必须有了一些故事,歌才能唱得有韵味。

  “苓子,在给你写这首歌之前,我想先给你讲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

  钟苓子俏皮地眨了眨眼,一脸好奇宝宝的样子。

  “是一个关于孤独的故事。”

  公孙瑾笑了笑。

  “孤独啊。”

  钟苓子眯着眼,似乎有些感慨。

  在遇见公孙瑾之前,她就是一个孤独地活着。

  在那个时候,她对孤独本身也没有太多感触,只是习惯了那样的生活,甚至会觉得,人生不就是这样子吗?

  但是,当她看到公孙瑾走了很远的路,去给庄晓梦买披萨饼,而她孑然一身的时候。

  她发现自己错了,人生并不是这样的。

  在她深陷舆论漩涡和同学们的语言霸凌时,公孙瑾牵着她的手,带她去吃了一顿很香的披萨。

  然后,她看着公孙瑾的背影渐渐远离她的视线,才发现自己根本抵抗不了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种子,萌发于爱上一个人的瞬间。

  两年前坐航班离开他的时候,在飞机上,这个坚强的女孩子突然忍不住哭了起来。

  一想到很久见不到他了,她就感到很茫然,很无所适从。

  夜半猛然清醒,睡意全无的时候,她会特别的想他。

  “伱讲吧,我有认真在听。”

  钟苓子坐在了他身旁,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公孙瑾深吸了一口气,用自己最喜欢的声音念了起来。

  这是他最喜欢的故事,同样给梦梦讲过。

  梦梦说她很喜欢,但她觉得,这个故事应该写成小说,因为这个故事的美不是在于剧情,而是在于华丽到极致的文字。

  “过去的东西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过往的一切春天都不复存在,即便最狂乱最坚定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生命中所有的灿烂都需要寂寞来偿还。”

  “买下一张永久的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马尔克斯几乎是散尽才华式地将他所能写出的所有美丽的文字都倾注在了这本书里。

  钟苓子听着他讲着故事,兴致盎然,听到书里的光怪陆离的情节,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困。

  《百年孤独》只有三十万字,故事并不长,却依旧给人一种宏大的史诗感。

  她就这样安静地听着,直到窗外天空灰蓝。

  “这个故事永恒不变的主题,就是孤独。”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在乎别人,也没有人在乎外面的世界。”

  “穷其一生发现世界是一个橙子,这个发现惊世骇俗,在外面的世界却是如此可笑。”

  “他们在忙碌中欣赏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钟苓子沉思着,似乎有些迷惘。

  “孤独……”

  “就像现在,我把自己最喜欢的故事说给你听。”

  公孙瑾轻轻笑了笑。

  他所喜欢的这些故事,都是来自一个无人知晓的世界。

  他从那个世界来到这里,身体固然合拍,灵魂却总有着无法抹去的疏离感。

  “而你,听我讲了一天的故事。”

  “这就是孤独吧。”

  公孙瑾看向窗外。

  钟苓子微微一愣,突然对孤独两字有了深刻的体会。

  “可是,在听你讲故事的时候,我没有觉得孤独。”

  她摇了摇头。

  “因为,两个人孤独的人在一起了,就不会孤独了。”

  钟苓子伸手握住了公孙瑾的手,粲然一笑。

  公孙瑾感受着她手心的温度,微微颔首。

  他拿起钢笔,在纸上开始写起《百年孤寂》的歌词。

  “心属于谁的,我借来寄托,却变成我的心魔。”

  “你属于谁的,我刚好经过,却带来潮起潮落。”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着,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百年孤寂》从歌词到意境,还有编曲和王菲的唱腔,都是极好的。

  和《开到荼靡》一样,都是迷幻摇滚,公孙瑾尤其喜欢。

  看着这首歌终于写完,钟苓子也欣喜万分,在录音棚不知疲倦地练习了很久。

  “我感觉我还能把这首歌练得更好。”

  “再过一段时间发布吧。”

  钟苓子虽然很想将这首歌尽快发布出去,但对待自己格外喜欢的歌,她会慎之又慎。

  出白金大楼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黄昏中的地平线无际无边。

  两人还没有吃饭,钟苓子有些饿得慌。

  “嘿嘿,今天想去哪里吃饭?我请客。”

  她挽着公孙瑾的胳膊,笑吟吟地道。

  “海底捞吧。”

  “海底捞现在太贵了,牛肉粒没以前好吃了。”

  “日料烤肉。”

  “日料太少了,而且和牛又肥,吃起来好腻。”

  “那边有个新开的西餐厅,法国菜很不错。”

  “太远了,我不想走。”

  钟苓子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那你说想去哪儿?”

  公孙瑾翻了翻白眼。

  这姑娘就是抠门,现在都是富婆了,请他吃饭也总是扣扣索索。

  “那边有个广式烧腊,我们去吃烧腊吧。”

  “行吧。”

  公孙瑾有些无奈。

  然后,两人沿着商业街,走了比那家法国餐厅更远的路,去了那家烧腊店。

  “老板,来半只烧鹅、两份叉烧、一只白切鸡!”

  点完菜,她就托着腮,对着公孙瑾傻笑。

  灯光下,少女的脸颊白皙如雪,特意涂了豆沙色的口红。

  眼部也上了眼线和浅浅的眼影,看起来非常漂亮。

  公孙瑾的打扮没什么讲究,羽绒服和白色的高领羊毛衫,很整洁很干净,身姿挺拔又修长。

  墨色的头发下,是光洁如玉的额头和清澈的眼眸。

  不需要太多打扮,就这种慵懒又带着一种闲适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就很自然很舒服。

  “这里的广东菜味道不错,尤其是白切鸡和烧鹅。”

  钟苓子皱了皱精巧的鼻子,娇憨的模样很是可爱。

  公孙瑾不太喜欢吃辣,在家做菜以清淡的广东菜和传统川菜为主。

  时间久了,钟苓子也开始吃清淡些的菜。

  “一盘白切鸡,半只乾坤烧鹅,两份叉烧饭。”

  “一共150块,请这边结账。”

  钟苓子嘟着嘴,颇有些肉疼地刷了卡。

  档口老板赠送了两份鹅骨清汤。

  烧鹅味道很是不错,表皮烤得酥脆油亮,一口咬下去满是鹅皮的胶质和热油。

  香味很浓,也很有嚼头。

  觉得腻了,就喝一口热乎的鹅骨汤。

  “味道怎么样?”

  “挺好吃的。”

  公孙瑾连连点头。

  “这个叫乾坤烧鹅,我还以为内有乾坤呢。”

  他在餐盘里扒拉了很久,本以为里面会有小鹌鹑。

  “哈哈哈哈,你以为是食神啊?”

  钟苓子闻言,咯咯直笑。

  烧鹅点了半只,只有一只鹅腿。

  钟苓子眼巴巴地望着,就很想吃。

  公孙瑾嘴角一咧,看着她可怜兮兮的样子,拿起鹅腿就是一大口。

  “好香啊。”

  酥脆的鹅皮伴随着烤得鲜嫩的肉,一口下去冒着热油,唇齿间满是烧鹅的香味,特别的满足。

  “哼!”

  钟苓子嘟着嘴,有些小小的不开心。

  “不逗你了,给你吃。”

  公孙瑾将咬了一口的烧鹅腿递了过去。

  钟苓子又眉开眼笑,接过就小口啃了起来,一点也不嫌弃。

  “总觉得你吃饭的样子,很可爱。”

  公孙瑾杵着脸,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那当然了,本姑娘世界第一可爱呢!”

  钟苓子眯着眼,嘴里嚼着鹅腿肉,腮帮子一侧鼓鼓的。

  有时候她吃得比较急,嘴唇边上沾了油渍,公孙瑾就会温柔地笑着,用纸巾给她轻轻擦拭掉。

  “光是看着你吃饭,就让人觉得很幸福。”

  公孙瑾笑着道。

  “我可以理解成你在夸我长得好看吗?”

  钟苓子挑了挑眉,颇有些自恋地道。

  公孙瑾立刻反应过来,这应该就叫做“秀色可餐”吧。

  “嗯,你长得很下饭。”

  “哈哈!”

  钟苓子闻言,又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

  这时,钟苓子发现,公孙瑾一直盯着她的嘴巴。

  “怎么了?”

  钟苓子被他看得有些羞涩,下意识地伸手掩住了嘴唇。

  “你的牙齿上,卡了一点葱花。”

  公孙瑾说得一脸认真,脸上看不出别的表情。

  钟苓子顿时红了脸,赶忙别过脸,拿出镜子,用纸巾小心翼翼地擦拭掉。

  吃白切鸡的时候,上面铺了一层葱姜末,就这样沾在上面了。

  看着她窘迫的样子,公孙瑾又笑了起来。

  “别笑啦,真是的,有什么好笑的嘛?”

  钟苓子略显羞恼。

  公孙瑾笑得更开心了,钟苓子愈发羞恼,伸手去扒拉他。

  “好啦,继续吃饭吧。”

  公孙瑾温和地笑着,和煦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

  吃完饭,两人牵着手一起回家。

  沿着街区走了一会儿,钟苓子有些累,就在一个广场边沿的长椅上坐了下来。

  “呼~真累呀。”

  钟苓子晃悠着小腿,脱下了鞋子,然后很自然地将腿搭在了公孙瑾的大腿上。

  公孙瑾很喜欢她穿黑色的丝袜,所以她现在出门的时候都会穿。

  只是加上不透气的鞋子,走路久了就会有点臭。

  公孙瑾伸手帮她捏着脚,时不时闻一下自己的手,然后看向钟苓子的眼神就会变得嫌弃起来。

  “我的手不能要了。”

  “哈哈哈哈!”

  钟苓子又涨红了脸,笑得特别疯。

  公孙瑾偶尔也会挠一挠她的脚底板。

  伴随着阵阵娇笑,苓子的小脚总是会有些不安分地扭动起来。

  挠得她有些痒了,她就会伸手在公孙瑾头上痛打一下。

  公园的上方,有成群的白鸽飞过。

  仰起脸看向天空的时候,公孙瑾突然想到了些什么。

  “等我一下。”

  公孙瑾站起身,去了外面,四处张望起来。

  正好在公园里看到了一个卖着煮玉米的小摊。

  “一根煮玉米。”

  “算了,两根。”

  公孙瑾想到,自己除了鸽子要喂,还有一只大老鼠要喂。

  买完煮玉米回来,递给钟苓子一根,剩下的一根,公孙瑾坐在椅子上慢慢剥了起来。

  “鸽子很能吃,怎么都吃不饱。”

  他将玉米粒扔在地上,没一会儿,白鸽就飞了过来,在落满黄叶的公园里开始抢食玉米粒。

  公孙瑾微微笑着,看着白鸽飞来又飞走。

  “唔~唔~”

  钟苓子把脚搁在公孙瑾腿上,舒适地磨蹭着,半探出袖子的小手抱着玉米棒,小口啃着,像是一只抱着松子的小仓鼠,一脸惬意。

  公孙瑾就这样陪着她,直到日暮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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