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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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第77章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去医务室吧,能走吗?”

  看着她膝盖处的大片青紫,还有破掉的皮肤,公孙瑾问道。

  钟苓子一言不发,用胳膊杵着地面,曲着腿试图站起身。

  膝关节稍微动了一下,就有一种针刺般的疼痛。

  “嘶~不行。”

  “行吧,我背你。”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钟苓子愣了片刻,迟疑着没有动。

  “那我打电话叫车?”

  公孙瑾继续问道。

  钟苓子不说话,只是伸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公孙瑾立刻会意,伸手挽着她的小腿弯,将她背了起来,然后耸了耸,好让她在自己背上固定得更牢靠一些。

  天色将晚,前往医务室的路有点长,道路两盘的香樟在路灯下留下绰约的影。

  远处的教学楼和宿舍,被镶嵌在一个个用光编织起来的笼子里。

  头顶明月高悬,繁星点点。

  少年脚步匆匆,路灯下的背影被拉得很长,风中有野花的微香。

  钟苓子靠在公孙瑾的背上,温热的鼻息扑打在他的后颈。

  他的头发被风吹着撩到她的脸上,痒痒的。

  洗发水是一种薄荷的清香。

  “背着我是不是很累?”

  半晌,钟苓子轻声说道。

  夜色中看不清她的表情。

  这一辈子,背过她的人走的不多。

  上一个背着她走的人,是小时候背着她看庙会的爸爸。

  她并不依赖别人的背和肩膀,现在被公孙瑾背着,内心其实隐隐有些排斥。

  但是,看着他在夜色中奔走的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内心破土发芽。

  心里堵堵的,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累的,你不重。”

  公孙瑾的回答很简单。

  贴在自己身后的女孩的身子,很柔软,带着淡淡的温热和芳香。

  这也是他第一次背着一个女孩子走。

  人工湖的湖畔,有男孩子拿着口琴,一个人吹着。

  岸边的杨柳在风中摇曳,水中的月亮将圆未圆。

  琴声婉转又绵长,像是告别。

  公孙瑾听着,突然想起了一首歌。

  “要听我唱歌吗?”

  “嗯。”

  钟苓子轻轻应了一声,把脸搁置在他的肩上,绕在他胸前的双手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既然伱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

  “怕你难过,转身就走,就把遗憾放在心中。”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

  公孙瑾浅浅唱着。

  其实有些歌,他并不是特别喜欢,甚至很少听。

  但有时候,听到了前奏响起,也会跟着唱两句。

  《把悲伤留给自己》,很久以前的一首歌,公孙瑾甚至不知道原唱是谁,不怎么爱听,更记不全歌词。

  就连知道这首歌的歌名都是通过古巨基的《情歌王》串烧。

  只是因为他前世上学的路上,有一家卖豆浆的小店经常放这首歌。

  从那个路口经过得多了,他就会唱了。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唱到这里,公孙瑾起高了调子,隐约记得下一句好像是“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他停顿了片刻,钟苓子抬起头有些困惑。

  “刚刚唱错了。”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将那一句重新来过,换了低沉轻柔的嗓音。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

  “可不可以,你也会想起我。”

  少年的歌声和口琴混在一起,莫名的合适。

  “真好听,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钟苓子伏在他的背上,柔声问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公孙瑾回应道。

  “把悲伤留给自己……”

  钟苓子默默念了一遍。

  “医务室快要到了。”

  公孙瑾看向前方,加快了脚步。

  “嗯。”

  钟苓子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有的路,一个人走会漫长,和有些人一起走,就短得离谱。

  夜间吹来的风有些冷,她微微低下头,将侧脸贴近了他的背上。

  少年背心的温度贴在脸上,有些滚烫。

  “你的身上,很暖和啊。”

  少女在暮色中低语着,听不出悲喜。

  依恋这种情绪自然是没有的,那是恋爱中的小女孩才有的。

  她是骄傲的女神,从不依恋任何人。

  “到了。”

  公孙瑾微微喘着气,背她上着阶梯,进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的校医是个很瘦的老头,戴着眼睛,穿着白大褂。

  头上顶着的一圈稀稀疏疏的头发,那是强者的证明。

  给人的感觉就很靠谱。

  “怎么了?膝盖摔了?”

  校医瞅了一眼钟苓子的腿,淡淡地道。

  “嗯,磕到砖头上了。”

  公孙瑾将她放在了长椅上。

  附近有两个女生挂着点滴,看到了公孙瑾和钟苓子,小声讨论起来,时不时往那边看上一眼。

  商贸学院的系花,钟苓子榜上有名。

  但关于她最多的讨论,不是在长相,而是之前被曝光出来的,她妈妈是小三这件事。

  从那之后,钟苓子就总是独来独往,退掉了唯一加入的音乐社团。

  至于公孙瑾,目前在校内也算是名人,正红的一名歌手。

  短视频平台里经常有人翻唱他的歌。

  这两个人距离如此之近,看起来是一种很不可思议的事。

  要知道公众人物都很谨言慎行,他和钟苓子这样走在一起,产生的舆论影响很大。

  “医生,她的腿没问题吧?”

  公孙瑾有些担忧。

  “没伤到骨头,问题不大。就是接下来几天走路不太方便。”

  “这些药治跌打损伤的,拿去外敷。回去后可以用热水敷一下,减少疼痛。”

  校医检查了一番,从柜子里拿出了一盒膏药递过去。

  “没事就好。”

  钟苓子接过药,微微松了一口气。

  万一严重点,出现了骨折,治疗起来又得花一大笔钱。

  “回宿舍吗?”

  公孙瑾轻声问道。

  “嗯。”

  “上来吧。”

  公孙瑾在她面前蹲下身。

  这一次俯在他背上的时候,她没有太犹豫。

  “接下来几天你就先别去食堂档口了,我给老板娘请个假。”

  “嗯。”

  钟苓子顿了半晌,有些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

  食堂档口去不了,驻唱应该也没法做了。

  这意味着她接下来几天将没有任何收入进账。

  下个月给妹妹的医药费,又该怎么办呢?

  走到宿舍楼下面的时候,公孙瑾听到有人在身后叫自己。

  “欸?那是不是你们宿舍的?”

  “好像真是公孙。”

  “公孙?”

  公孙瑾回眸看去,只见林辉挽着易凯蒂的胳膊朝这边走来。

  “不错!加油!”

  看到公孙瑾背着钟苓子,林辉先是有些讶异,随后笑着比了个大拇指。

  易凯蒂则是打量了一番钟苓子,秀眉一蹙。

  她有些想质问公孙瑾,你不是和晓梦在交往吗?怎么又在外面沾花惹草

  她这样想着,为庄晓梦感到有些不值。

  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男朋友也是这德行。

  让她去教训别人,也不太合适。

  “放我下来吧,我可以自己走了。”

  “你一个人没问题吗?”

  “没事的。”

  钟苓子坚持要下来,公孙瑾也不好阻拦,只好蹲下身将她放下。

  “别误会他。我腿摔了,走路不便。他刚刚带我去医务室拿药。”

  “他和你男朋友不是一类人。”

  钟苓子摇了摇手中的药,面无表情地看向易凯蒂。

  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但在意别人怎么看公孙瑾。

  之前,网络舆论就给公孙瑾造成过很大影响,她不想公孙瑾因为自己被人误会。

  易凯蒂闻言,瞪大了眼睛,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林辉,突然觉得自己很没面子。

  原来是个人都知道他男朋友的德行

  林辉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敢情自己都已经名声在外了。

  “今天,谢谢你了。”

  钟苓子单脚跳着,头也不回地对公孙瑾说道。

  “不用谢。”

  公孙瑾看着她前面的阶梯,有些担忧。

  “要不,你找个人帮忙吧。”

  钟苓子没有回应,没有让人帮扶,单脚跳上了台阶。

  这女孩倔强得过分,一直如此。

  易凯蒂和林辉道别分开后,跟在她后面。

  看着她上楼有些吃力,于是赶忙过去扶了一手。

  “我来帮你!”

  易凯蒂伸手扶住了她的胳膊,温柔地笑着。

  钟苓子侧目看了她一眼,眼神很是冷淡,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疏离感。

  易凯蒂被她看得有些发怵。

  “谢谢,但是不用了。”

  钟苓子用手扶着楼梯的栏杆,慢慢跳上台阶,目光冷冽如冰。

  易凯蒂伸出去的手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她跟在了她后面,用胳膊虚掩着她的后背,试图护着她,防止她脚下失衡往后跌落。

  钟苓子跳得很慢,但每一步都很稳。

  要是脚下落空,整个人身子往后倒去,磕到了后脑勺,那就不是修养几天的问题了。

  她不能出事,出了事,妹妹就没人照顾了……

  易凯蒂也放慢脚步,时刻关注着她背后。

  即便是素不相识的人,她也会表现出自己的善意。

  易凯蒂就是这样的女孩,所以林辉会说她是个好姑娘。

  直到看着钟苓子稳稳地踏上了最后一坎阶梯,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看着她朝着宿舍单脚跳去的背影,易凯蒂觉得她有些可怜。

  但这个不依附任何人的强大女孩,又让她隐隐有些崇拜。

  “今天钟苓子腿摔了,我背着她去了医务室,还送她回了宿舍。”

  看着公孙瑾主动发来的消息,庄晓梦面无表情。

  “你告诉我干嘛?”

  “你知道了会生气。”

  公孙瑾回应道。

  “我知道了会生气,那你为什么还要让我知道?”

  庄晓梦气笑了。

  “因为,如果你不是从我这里知道的,你会更生气。”

  看着公孙瑾的回复,庄晓梦没好气地回复道:“可是我现在还是很生气。”

  公孙瑾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最后竟然去百度“女孩子生气了该怎么哄”。

  看到其中有一条回复是“如果她是一个吃货,那就去给她买喜欢的吃的”。

  公孙瑾挑了挑眉,觉得可以。

  “我给你去买披萨。”

  庄晓梦编辑了一篇小作文,正准备发送,看到公孙瑾的回信后,手指又顿了下来。

  她愣了愣,将编辑的文字全部删掉,最后发送过去的消息变成了“和之前一样。披萨要双份芝士加烤肠和牛肉。还要一盒水果布丁蛋挞,一份番茄肉酱意面。”

  公孙瑾回了一个OK,找了一辆共享电动车朝着校外开去。

  “脑子也不是很笨啊。”

  庄晓梦暗自嘀咕了一会儿,撅起的小嘴微微扬起。

  二十分钟后,公孙瑾的消息又回了过来。

  “到宿舍楼下了。”

  庄晓梦穿上毛绒拖鞋,装作一副高冷的样子下了楼。

  看到公孙瑾之前,她总是在想,自己一定要凶一点,装成很难以接近的样子。

  但是下楼之后,她的嘴角就抑制不住开始扬起。

  就和之前他看着她唱《你的眼神》时一样,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笑的。

  “给。”

  公孙瑾将拎着的披萨、蛋挞、意面递了过去,还有两大杯布丁奶茶。

  他本来是不打算买奶茶的,但是发现有很多女孩子都围着那家奶茶店,心里就在想。

  这么多女孩子都喜欢,没准她也会喜欢。

  “这是什么?”

  “布丁奶茶。”

  公孙瑾淡淡地道。

  卖奶茶的店子里还恰好放着他的《千千阕歌》,老板是个年轻小姐姐,是他的歌迷。

  他想了想,还是如实交代。

  “我看到很多女孩子都在买那一家的奶茶,就在想,它或许很好喝。”

  “所以就给你带了。”

  “奶茶店的老板是我的歌迷,跟我合了影,白送了我两杯。”

  公孙瑾看着庄晓梦的眼睛,很是认真地道。

  “呵呵~”

  庄晓梦轻笑起来,看着他一脸诚实的样子,总觉得呆呆的。

  “我走了。”

  公孙瑾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继续往下说什么。

  “不一起吃吗?”

  庄晓梦看着手里拎着的披萨,有些意外。

  “今天外面冷,你快进去吧。”

  公孙瑾说着,看了看她身上单薄的衣衫。

  一阵晚风经过,撩开她的衣襟和鬓间的头发。

  “嗯,好。”

  庄晓梦拿着热乎乎的布丁奶茶,正准备给他一杯,抬起头却发现公孙瑾已经骑着电动车走远。

  “这家伙,真是一只呆头鹅。”

  庄晓梦气得跺了跺小脚。

  “算了,他也不爱喝奶茶。”

  她突然想到,之前班上有女生给他买奶茶时,他说自己不是很喜欢甜的。

  拎着满满当当的食物回宿舍的时候,易凯蒂恰好把晚上见闻跟她说了一遍。

  她对公孙瑾的怨气也少了一些。

  “钟苓子伤的严重吗?”

  庄晓梦随口问道。

  “有点,走路都不方便,我看着觉得她挺可怜的,都没人照顾。”

  易凯蒂有些同情。

  之前钟苓子被冤枉偷东西,还因为妈妈的负面影响被人谩骂的时候,她都是知道的。

  虽然两个人明面上没有交集,但并不妨碍她的同情。

  庄晓梦看了看手中拎着的奶茶和披萨,心想自己一个人也吃不完。

  于是朝着钟苓子宿舍走去,敲了敲门。

  晚饭吃了,宵夜也吃了,更新晚了点,不好意思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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